“王妃,王爷来了。”
我放下手中的药杵,抬眼看着铜镜里那张布满疤痕的脸,笑了。
上一世,我等这一天等了三年。
不,应该说,我等死等了三年。
门被踹开的瞬间,我听见那个熟悉的脚步声。沈夜庭,大梁的战神王爷,也是亲手将我推入地狱的男人。
“草包,本王给你两个选择。”他站在光影交界处,铠甲上还带着边关的风沙,“一,签了和离书,滚出王府。二,替本王去和亲,嫁给北凉可汗那个老头子。”
多熟悉的话啊。
上一世,我选了第二条路,以为这是他为国分忧的大义,以为他至少会记得我的牺牲。
结果呢?
和亲路上我被劫持,毁了容貌,沦为弃子。三年后拖着残躯回到京城,看到的却是他牵着我的庶妹沈琳琅的手,封她为后。
而我,被扣上通敌叛国的罪名,五马分尸。
临死前,沈琳琅附在我耳边说:“姐姐,你以为王爷真的需要你去和亲?他只是嫌你碍眼罢了。你的嫁妆、你娘的遗产,王爷早就拿到手了。”
疼吗?
疼。
但更疼的是,我看见沈夜庭站在刑场边上,端着酒杯,眼里全是厌恶:“草包就是草包,死都死得这么难看。”
所以重生了。
重生在他给我两个选择的前一天。
“王妃?”身边的丫鬟翠儿小心翼翼地看着我,“您怎么哭了?”
我摸了摸脸上的泪水,笑了:“风沙迷了眼。”
然后我站起身,走到沈夜庭面前,仰头看着这个上一世让我粉身碎骨的男人。
“王爷,我选第一条。”
沈夜庭明显愣住。
他大概没想到,那个对他百依百顺、恨不得把心掏出来给他的草包王妃,会这么干脆地选择和离。
“你说什么?”
“和离。”我把这两个字咬得格外清晰,“我现在就签,但有个条件——我娘的遗产,一分不少还给我。那是外祖父留给我娘的陪嫁,不是沈家的东西。”
沈夜庭的脸色变了。
不是因为舍不得我,而是因为我提到了那笔遗产。
上一世,我傻乎乎地以为嫁给他就是一辈子,主动把娘亲留下的万贯家财交给他打理。结果他转手就用来充了军饷,换了军功,而我一分钱都没落着。
“你是本王的王妃,你的东西就是王府的东西。”沈夜庭眯起眼睛,语气冷下来,“怎么,跟本王算账?”
“王爷说笑了。”我从袖子里抽出一张纸,上面密密麻麻写满了清单,“这是当年嫁入王府时,我娘遗产的全部明细,有官府的备案,有外祖父旧部的签字画押。王爷若是不还,咱们就衙门见。”
沈夜庭的脸彻底黑了。
他盯着我看了很久,像是不认识我一样。
翠儿吓得跪在地上发抖,我却站得笔直。
怕吗?
不怕。死过一次的人,还有什么好怕的?
“好,很好。”沈夜庭咬牙笑了,“本王倒是小瞧了你。签了和离书,你的东西,本王一分不要。”
我提笔就签,干脆利落。
沈夜庭拿着和离书,脸色阴沉得能滴出水来。他走到门口,忽然回头:“苏锦月,你以为离开王府,你还能活?整个京城都知道你是草包,离了本王,你什么都不是。”
“多谢王爷关心。”我笑着行了个礼,“不过我这人有个毛病——越是觉得我不行的事,我越要做成。”
他摔门而去。
翠儿扑过来抱住我的腿,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王妃,您怎么就跟王爷和离了啊?您这么喜欢王爷,以后怎么办啊?”
“喜欢?”我蹲下来,擦掉她脸上的泪,“傻丫头,喜欢一个人,不该把自己的命都搭进去。”
上一世,我把所有的喜欢都给了他,换来的不过是尸骨无存。
这辈子,我只喜欢我自己。
和离的消息传遍京城,果然如沈夜庭所说,所有人都觉得我疯了。
“苏家那个草包居然主动跟战神和离?怕是脑子进水了吧?”
“听说还要回了嫁妆,啧啧,一个女人拿着那么多钱,能干什么?”
“等着看吧,不出三个月,她肯定哭着求王爷收留。”
我听着这些议论,笑而不语。
三天后,京城最繁华的东大街上,多了一家医馆——锦月堂。
开张第一天,没人上门。
第二天,还是没人。
第三天,一个捂着肚子的小孩被母亲抱进来,说是吃坏了东西,看了几个大夫都不见好。
我把了脉,开了三副药,收了三文钱。
小孩当晚就好了。
他母亲第二天敲锣打鼓送来一块匾额:“神医再世”。
我说:“不至于,就是普通的肠胃病。”
但她不肯,非要满大街宣传。
消息传到沈夜庭耳朵里,他正在书房跟沈琳琅下棋。
“哦?那个草包还会看病?”沈夜庭嗤笑,“怕不是找了个托儿。”
沈琳琅乖巧地给他倒茶:“王爷别动怒,姐姐从小就不学无术,兴许是跟谁学了点皮毛,想证明自己呢。”
“证明什么?证明她离开本王能活?”沈夜庭把棋子一推,“本王倒要看看,她能撑多久。”
然而锦月堂的生意,一天比一天好。
不是因为我会炒作,而是因为——我真的会看病。
上一世,我被毁了容扔在破庙里,是一个游方郎中救了我。他看我可怜,把毕生医术传给了我。那三年里,我白天给人看病换口饭吃,晚上对着医书苦读。
只可惜,上一世我学到的东西,还没来得及证明自己,就被押上了刑场。
这一世不一样了。
我提前三年拿到了医术,还有上一世行医的经验。
来锦月堂看病的人越来越多,从平民百姓到小官吏,从疑难杂症到跌打损伤,我都能治。
更关键的是,我治病便宜,穷人看病不收诊费,只收药钱。
消息传到太医院,院正张太医嗤之以鼻:“一个毛丫头,懂什么医术?”
直到他的小孙子突发急症,高烧不退,太医院所有人都束手无策。
张太医拉下老脸来找我,我只看了一眼,就说:“不是普通的发热,是天花的前兆,再不治,三天必死。”
张太医脸色煞白:“天花?怎么可能?我孙子种过牛痘——”
“种过不代表不会得。”我打断他,“而且他这症状不典型,怕是变种。”
我没跟他废话,直接开了药方,又拿出自制的牛痘血清。
三天后,张太医的小孙子退烧了,疹子也消了。
张太医跪在我面前,非要拜我为师。
我说:“不用拜师,以后太医院有什么疑难杂症,来找我就行。”
消息传到宫里,连太后都惊动了。
她派人来请我入宫,说是多年的头风病发作,太医院束手无策。
我去了,三针下去,太后当场就不疼了。
“好!好!好!”太后连说三个好字,拉着我的手不放,“苏家的丫头,你不是草包,你是神医啊!”
神医?
我笑了笑。上一世我确实是草包,被人骗,被人害,死得不明不白。
但这一世,草包也能逆天。
锦月堂的名声越来越大,沈夜庭坐不住了。
不是因为关心我,而是因为——他需要钱。
边关战事吃紧,朝廷不给拨款,他想自己筹钱养兵。原本指望我的嫁妆,结果被我拿回去了。现在看着我生意兴隆,他动了歪心思。
“苏锦月,本王给你个机会。”他亲自来锦月堂找我,“回王府,做本王的侧妃,你的医馆可以继续开,本王还会给你撑腰。”
我正给一个老太太针灸,头都没抬:“王爷说笑了,我已经不是你的人了。”
“你别不识抬举。”沈夜庭压低声音,“你一个和离的女人,在京城抛头露面,就不怕被人戳脊梁骨?”
“戳脊梁骨?”我拔出银针,终于抬头看他,“王爷有空管我,不如管管自己。你挪用军饷的事,朝中已经有人弹劾了吧?”
沈夜庭脸色骤变。
“你怎么知道——”
“我不仅知道这个。”我站起身,走到他面前,声音只有两个人能听见,“我还知道,你跟北凉私下有书信往来。沈夜庭,通敌叛国的罪名,你比我清楚是什么下场。”
他的眼睛瞬间充血,一把掐住我的脖子:“你找死!”
我不慌不忙,从袖子里抽出一根银针,扎在他手腕的穴位上。
他的手立刻麻了,不得不松开。
“王爷,别在我面前动手。”我揉了揉脖子,“我会的东西,比你想象的要多得多。”
沈夜庭咬着牙,眼中杀意汹涌:“苏锦月,你到底是什么人?”
“一个死过一次的人。”
他走了,带着满腹的疑惑和忌惮。
翠儿吓得直哆嗦:“王妃,王爷会不会报复咱们?”
“会。”我笑了笑,“但他没空。”
因为我已经把沈夜庭通敌的线索,匿名递给了太子。
太子跟沈夜庭,向来不对付。
接下来的日子,沈夜庭果然自顾不暇。太子的人在朝中弹劾他挪用军饷,他忙着应对,没空找我麻烦。
而我,趁机把锦月堂开到了第三家分店。
这天,一个穿着黑衣的男人走进医馆,摘下斗篷,露出半张被烧伤的脸。
“能治吗?”
我看了一眼,心口猛地一跳。
不是因为他的伤,而是因为这个人——顾晏辰,大梁最神秘的商号东家,也是上一世唯一给过我温暖的人。
上一世我被押上刑场时,所有人都扔烂菜叶子,只有他站在人群里,看着我,眼里全是不忍。
后来我听说,他为了给我收尸,跟沈夜庭的人打了一架,被打断三根肋骨。
“能治。”我压下翻涌的情绪,平静地说,“不过需要时间,费用也不便宜。”
“钱不是问题。”他坐在椅子上,看着我,“听说你是京城最好的大夫。”
“听谁说的?”我笑了。
“全京城的人都在说。”他顿了顿,“他们说,苏家的草包小姐,变成了神医。”
“草包也好,神医也罢。”我调制着药膏,“都是别人说的,我自己知道自己是谁就行。”
顾晏辰看着我,忽然笑了。
那笑容很浅,却莫名让人心安。
治了三个月,顾晏辰脸上的疤淡了很多。
这三个月里,他每天来医馆,坐在角落里看我给病人看病。有时候帮忙抓药,有时候帮忙熬药,翠儿说他比店里的伙计还勤快。
“你不忙你的生意?”有天我忍不住问。
“忙。”他说,“但来看看你,就不觉得累了。”
我手一顿,假装没听懂。
顾晏辰也不多说什么,只是第二天,让人送来了一车药材,全是稀有的珍品。
“东家说,这些药材给您练手用。”送药的管家笑呵呵地说,“不够还有。”
我看着那车药材,哭笑不得。
这天,医馆来了一位特殊的病人——沈琳琅。
她挺着大肚子,脸色苍白,一进门就哭:“姐姐,救救我,我的孩子……”
沈夜庭站在她身后,看着我的眼神复杂。
我扫了一眼沈琳琅的肚子,淡淡道:“胎位不正,难产。太医院的人呢?”
“他们说……他们说要保孩子就保不住大人,要保大人就保不住孩子。”沈琳琅哭得上气不接下气,“姐姐,求求你,都保住。”
我看着她,想起上一世她站在刑场边上的笑脸。
“可以。”我说,“但我有条件。”
“什么条件?”沈夜庭立刻问。
“治好之后,你们欠我一个人情。”我看着沈夜庭,“将来我让你做一件事,你不能拒绝。”
沈夜庭犹豫了。
沈琳琅死死拽着他的袖子:“王爷,救救我们的孩子——”
“好。”沈夜庭咬牙答应。
我给沈琳琅施了针,又用了自制的催产药。折腾了两个时辰,孩子生下来了,母子平安。
沈琳琅抱着孩子,哭得稀里哗啦:“姐姐,谢谢你……”
我洗干净手,淡淡道:“不用谢,记住你们的承诺就行。”
走出产房,顾晏辰站在门口,递给我一杯热茶。
“你明知道她不是什么好人,为什么还要救?”
“因为孩子无辜。”我喝了口茶,“而且,让他们欠我一个人情,将来有用。”
“什么用?”
我笑了笑,没说话。
沈琳琅欠我的,不止一条命。
她欠我的,是我上辈子的五马分尸。
三个月后,边关大捷。
沈夜庭打了胜仗,班师回朝,皇帝大喜,要封他为异姓王,赐婚沈琳琅为王妃。
封王大典那天,沈夜庭志得意满,沈琳琅穿着凤冠霞帔,笑得跟花儿一样。
就在皇帝要宣读圣旨时,我站了出来。
“陛下,民女有本要奏。”
满朝文武都看向我,沈夜庭的脸色瞬间变了。
“苏锦月?你来干什么?”
“来还王爷的人情。”我看着皇帝,声音清朗,“民女要举报镇南王沈夜庭,通敌叛国,私通北凉,出卖军事情报,导致三年前边关大败,死伤五万将士。”
朝堂炸了。
沈夜庭怒吼:“你血口喷人!”
“是吗?”我从袖子里拿出一沓书信,“这是王爷跟北凉可汗的往来信件,上面有王爷的私印,还有北凉可汗的回信。要不要请陛下验验?”
沈夜庭的脸白得像纸。
皇帝示意太监把信拿上来,看了一遍,脸色铁青:“沈夜庭,你还有什么话说?”
“陛下,臣冤枉!一定是苏锦月伪造的——”
“伪造?”我又拿出一份账本,“这是王爷挪用军饷的账目,每一笔都有经手人的签字画押。三年前边关大败,不是因为敌军太强,而是因为王爷克扣军饷,士兵们吃不饱穿不暖,怎么打仗?”
沈夜庭彻底慌了。
沈琳琅也慌了,她跪在地上喊冤:“陛下,一定是苏锦月嫉妒臣妾,她恨王爷跟臣妾在一起——”
“嫉妒?”我笑了,“沈琳琅,你以为所有人都跟你一样,把男人当命根子?”
我看着皇帝,继续说:“陛下若是不信,可以派人去查。沈夜庭在北凉边境有一座私宅,里面藏着他跟北凉往来的所有证据。民女愿意以项上人头担保。”
皇帝沉默了很久,终于下令:“给朕查!”
三天后,查抄的结果出来了。
证据确凿,沈夜庭通敌叛国,罪无可赦。
皇帝龙颜大怒,判沈夜庭斩立决,沈琳琅作为同谋,流放三千里。
行刑那天,我去看了。
沈夜庭跪在刑场上,看见我,眼睛血红:“苏锦月,你为什么要害我?”
“害你?”我蹲下来,跟他平视,“沈夜庭,上一世你害我五马分尸的时候,有没有问过自己为什么要害我?”
他愣住了:“你说什么上一世?”
我笑了笑,站起身,不再看他。
刀落下的那一刻,我听见他在喊:“你到底是谁——”
我是谁?
我是苏锦月,死过一次的苏锦月。
上一世我是草包,这一世,我用医术遮天,用脑子复仇。
不是什么王妃,不是什么女人,只是我自己。
刑场外,顾晏辰撑着一把伞,等我。
“走吧。”他说,“锦月堂新到的药材,等着你验收。”
我上了他的马车,靠在他肩上,闭上眼睛。
“顾晏辰,你说人这一辈子,最重要的是什么?”
他想了想:“活着,然后好好活着。”
“还有呢?”
“还有……”他握住我的手,“遇到一个愿意陪你好好活着的人。”
我笑了。
窗外阳光正好,马车碾过青石板路,发出清脆的声响。
锦月堂的牌匾在阳光下闪着光,门口排着长队,都是等着看病的病人。
翠儿远远看见我,挥舞着手喊:“王妃——不对,小姐!快回来,今天病人特别多!”
我跳下马车,快步走进去。
顾晏辰跟在后面,笑着摇了摇头。
这就是我重活一次的意义。
不是复仇,不是证明自己,而是——
好好活着,帮更多人好好活着。
至于沈夜庭和沈琳琅,不过是这条路上,必须清理的垃圾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