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世,我被一把火烧死的那个晚上,陆景舟正在和他的新欢大婚。
漫天火光里,我听见自己的皮肤像干裂的竹子一样炸开。那种声音很轻,“啪”的一声,然后是第二声,第三声,像极了小时候我骑着的那根竹马断裂时的声响。
那根竹马是陆景舟亲手做的。
六岁那年,他用后山的竹子给我削了一根,两头还特意用红绸子包了,说骑马打仗的时候不会硌着手。我骑在上面满村跑,他在后面追,边追边喊:“沈清野你慢点,摔了我可不管!”
“你不管谁管?”
“我管,我管,你摔了我背你。”
那时候整个村子的人都说,沈家小丫头和陆家小子是天生一对。陆景舟会红着脸骂人家胡说,但转头又会偷偷拉着我的小辫子说:“等咱俩长大了,我就用八抬大轿娶你。”
“那你可得快点。”我骑在竹马上,回头冲他笑。
“急什么?”他仰着脸看我,眼睛里全是星星,“你就在这儿,又跑不了。”
我在那儿。
可他跑了。
跑得比什么都快。
十八岁那年,陆景舟家突遭变故,父亲生意失败,母亲一病不起。全村人都说陆家完了,陆景舟完了,劝我赶紧划清界限。我爹更是气得摔了碗:“你要是敢再跟那小子来往,老子打断你的腿!”
我没听。
我把家里给准备的嫁妆全卖了,把钱塞给陆景舟,让他去省城闯一闯。临走那天晚上,他攥着那沓钱,眼眶红得像只兔子:“清野,等我回来。”
“等多久?”
“三年,最多三年。”
“行。”我掰着手指头数,“三年一千零九十五天,你晚一天回来我就不等了。”
他笑了,伸手揉了揉我的脑袋:“你不会的。你等了我一辈子,不差这一两天。”
他说得对。
我等了他一辈子。
可他用这一辈子,让我知道了一个道理——等一个人,是最蠢的事。
三年。
整整三年,一千多个日夜。
陆景舟走后的头一年,每天都会给我打电话。他说省城很大,说工地很苦,说工头的脸比锅底还黑,但说这些的时候,他的声音永远是笑着的:“清野,再等等,等我攒够了钱,我就回去娶你。”
第二年,电话少了。
他说他升了组长,说他在学做生意,说他遇到了一个贵人,姓魏,是个做大生意的老板,愿意带他一把。
“姓魏?女的?”
“你瞎想什么呢。”他笑了,声音有点无奈,“魏总比我还大两轮呢,就是个做生意的大姐。”
第三年,电话更少了。
有时候我打过去,是他手下的一个什么人接的,说陆总在开会。陆总。我听到这个称呼的时候愣了很久,才反应过来他叫的是陆景舟。他从一个搬砖的泥腿子,变成了陆总。
这多好啊。
我替他高兴。
可高兴完了,我发现一件事——我再也不知道他在做什么了。他的朋友圈不再对我可见,他的电话常常没人接,偶尔接起来了,也是匆匆忙忙说两句就挂。
“清野,最近太忙了,等我忙完这阵子就回去看你。”
“行。”
“真的,我一定回去。”
“嗯,我等你。”
我等了。
等到第三年整的那一天,他回来了。
但不是一个人回来的。
他开着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村口,车门打开,副驾驶上下来一个女人。她很年轻,比我年轻,穿着剪裁合体的连衣裙,头发烫着大波浪,笑起来像画报上的人。
陆景舟从驾驶座下来,西装革履,像换了个人。
他从后备箱里拿出大包小包的东西,看见我妈站在院子里,笑着喊了一声:“婶子,我回来了。”
我妈眼眶一红,赶紧进屋喊我。
我从屋里出来的时候,正好看见那个女人挽上他的胳膊。她的动作那么自然,像是做过无数次一样。而陆景舟没有躲开。
“清野。”他喊我名字的时候,声音没什么起伏,“这是魏然,魏总的女儿。”
魏总的女儿。
不是“贵人”吗?不是“大姐”吗?
我在那一刻忽然明白了一件事——陆景舟不是我等来的,他是被人送回来的。
那个女人挽着他的胳膊,脸上带着笑,那笑容里有审视,有玩味,还有一种居高临下的善意,像是在说:“对不起呀,我抢了你的人,不过你看,他现在过得这么好,你应该替他高兴呀。”
我妈问:“景舟,这是……”
“我未婚妻。”陆景舟说。
四个字,轻飘飘的,像是从牙缝里挤出来的。他甚至没有看我的眼睛。
我站在台阶上,居高临下地看着他。那一刻我想说很多话,想质问他,想骂他,想把手里攥着的那根竹马扔到他脸上。但那根竹马我没有带出来,它被我放在堂屋的神龛旁边,和陆景舟小时候送我的那些小玩意儿摆在一起。
我什么都没说。
我转身回了屋。
后来的事情,像一场收不住的雪,越滚越大,直到把我活埋。
陆景舟和魏然的婚期定在三个月后。他给了我家一笔钱,说算是感谢这些年来的照顾。我爹气得要把钱甩回去,我妈拦住了,说别跟钱过不去。
我拿着那笔钱,去了省城。
我不知道自己为什么要去省城,也许是想去看看他生活了三年的地方是什么样的。也许是心里还存着一丝侥幸——或许他只是被逼的,或许那个女人用他家的债务威胁他,或许他娶她只是为了得到魏家的资源,等他站稳了脚跟,他就会回来找我。
你看,一个女人在爱一个人的时候,什么荒唐的借口都能替他想出来。
我到了省城,租了一间地下室,在一家小公司找了份文员的工作。日子过得像白开水,淡而无味,唯一的滋味是每天刷到陆景舟和魏然的新闻。
陆景舟和魏家千金大婚。陆景舟成为魏氏集团副总裁。陆景舟和魏然出席慈善晚宴。
照片里,他穿着裁剪考究的西装,挽着魏然的手,笑得温文尔雅。魏然依偎在他肩头,一脸幸福。郎才女貌,天作之合。
底下评论铺天盖地:“陆总好帅”“陆总真是人生赢家”“这就是传说中的‘骑竹马’来娶白富美吧”。
骑竹马。
看到这三个字的时候,我笑了。
笑着笑着,眼泪就掉下来了。
他确实骑过竹马。但他骑的那根竹马,是我送的竹子。
我慢慢发现,陆景舟的成功故事里,从来没有我。
所有的采访里,所有的报道里,他都只字不提那个在村口等了他三年的女人。他的过去从十八岁开始,十八岁之前是一片空白,仿佛他生来就是陆总,生来就是魏家的乘龙快婿。
我把所有的报纸和杂志都剪下来,钉在一个本子上。不是恨他,是想记住一件事——记住我曾经傻到什么程度。
后来,我死了。
死在陆景舟大婚的那个晚上。
死因说起来很荒唐——我被人绑架了,绑匪是陆景舟生意场上的仇家,他们以为我是陆景舟的情人,想用我来要挟他。
可陆景舟没有来。
他大婚的消息铺天盖地,整个省城都在庆祝。绑匪们发现自己绑错了人,恼羞成怒,把我扔进了一座废弃的仓库里,浇上汽油,点了一把火。
我被烧死的时候,陆景舟正在婚礼上亲吻他的新娘。
那些婚礼的烟花在夜空中炸开,绚丽极了,每一朵都像我身上裂开的伤口。
最后一刻,我想起了那根竹马。
六岁那年,我骑在上面满村跑,他在后面追。我回头看他,夕阳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像一匹奔跑的马。
“你慢点!”
“不慢!”
“你摔了我真不管了!”
“你不管谁管?”
“我不管!谁爱管谁管!”
然后他真的不管了。
我在火焰中闭上眼睛。
然后又睁开了。
入目是一片翠绿——是竹子。后山的那片竹林,风一吹,竹叶哗哗响,像有人在头顶倒豆子。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两只手小小的,指头嫩得像刚剥出来的葱段。脚上穿着一双红色的布鞋,鞋面上绣着两只歪歪扭扭的小老虎。
我愣了一下,然后听见一个稚嫩的声音从身后传来:“沈清野!沈清野你跑那么快干嘛!”
我转过头。
一个五六岁的小男孩正朝我跑过来,穿着一件洗得发白的蓝布褂子,裤腿卷到膝盖,露出一截黑不溜秋的小腿。他的头发乱得像鸡窝,脸上脏兮兮的,但一双眼睛又黑又亮,像两块被溪水洗过的石头。
陆景舟。
小时候的陆景舟。
他手里拿着一根削得光溜溜的竹竿,两头用红绸子缠着,兴高采烈地朝我跑过来。
“你看!我给你做的!”他把竹竿塞到我手里,“这叫竹马,你骑上去,我在后面推你。”
我拿着那根竹竿,手指微微发抖。
上一世的记忆像潮水一样涌上来——村里的梧桐树,门前的石阶,堂屋的神龛,陆景舟在婚礼上挽着魏然的手,废弃仓库里的汽油味,以及最后那场裹挟我全身的大火。
我攥紧了手中的竹竿。
竹竿很粗糙,上面还有没有削干净的竹刺,扎得手心生疼。但这种疼是活着的证明。
“怎么了?”陆景舟歪着脑袋看我,“你不喜欢?”
“喜欢。”我开口说话,声音奶声奶气的,连自己都觉得好笑。
陆景舟咧嘴笑了,露出两颗缺了的大门牙:“那你骑上去呀!我推你!”
“好。”
我把竹竿夹在胯下,陆景舟在后面推着我的腰,开始跑。
“驾!驾!”他喊。
竹竿在身下晃悠,发出“吱呀吱呀”的声响。初夏的风灌进领口,凉飕飕的,带着竹叶和泥土的味道。
一切都和记忆中一模一样。
唯一的区别是——
这一次,骑在竹马上的人是我。但那个在后面追着、喊着、推着我的人,不再能左右我的方向了。
这一次,我才是骑手。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