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撬开铁锁的那天,花园里的玫瑰开得像血一样红。
这座别墅是我用全部积蓄拍下的——前任房主三年前失踪,法院低价处置资产。所有人说我疯了,买一栋死过人的凶宅。可他们不知道,姐姐林薇就是在这里消失的。
十年了。
铁栅栏门上爬满枯死的藤蔓,我用斧头劈开一条缝。花园比想象中大得多,荒草没膝,中央却有一小片玫瑰圃开得正盛,明显被人照料过。我蹲下来拨开泥土,指尖触到一块硬物——是人的指骨。
我没有报警。
因为姐姐失踪那天,我在她房间发现过一张照片:她站在同样的玫瑰圃前,身后站着一个穿白裙的女人,女人的脸被黑色记号笔涂死了。
第一具骸骨埋在玫瑰圃正下方,法医说死亡时间十年左右,女性,颅骨有钝器击打痕迹。我把骸骨重新埋好,当天夜里就听见了哭声。
不是风声。是女人压抑的、断断续续的哭泣,从花园深处那口枯井里传出来。
第二天我借来绳索下井,井底没有水,只有腐烂的落叶和——第二具骸骨。这次是个男人,胸腔肋骨有刀痕,死亡时间大约八年。他的右手少了两根手指,指骨我昨天在玫瑰圃里就摸到了。
我忽然想起一件事:当年姐姐失踪后,姐夫陈淮也消失了。所有人都以为他受不了打击远走他乡,可那具男尸的无名指上,套着一枚刻着“薇”字的银戒指。
那是姐姐亲手打的。
我开始觉得这栋别墅在跟我说话。每挖出一具骸骨,夜晚的哭声就变一种调子。第三具在紫藤花架下,第四具在工具房水泥地板里,第五具被砌在壁炉烟道中,第六具吊在阁楼横梁上——风干的皮肉还挂着碎布,像是自己上吊,可她的脚离地面只有三十厘米,根本死不了。
六具尸体,六个不同的死亡时间,横跨整整十二年。
而姐姐是十年前失踪的。
我反复翻看前任房主的资料。房主叫沈秋棠,女,四十二岁,独居,三年前失踪。邻居说她性格孤僻,几乎不出门,但每隔一段时间会有不同男人来访,从不过夜。花园里那些玫瑰就是她种的。
我找到了她的卧室。
墙纸是深红色,床头贴满照片——全是不同男人与她的合影,每一张男人的脸都被刮掉了。只有一张完整:一个穿白裙的女人抱着婴儿,站在玫瑰圃前,女人眉眼温柔,怀里孩子的襁褓上绣着两个字——“沈念”。
沈念。沈秋棠的孩子。
我翻遍整栋别墅,没有任何关于这个孩子的记录,没有出生证明,没有照片,连邻居都说从未见过有小孩。但我在婴儿房的暗格里找到了一本日记,最后一条写着:
“他又来了,说要带走念念。他不会得逞的。我已经准备好了第七个位置。”
第七个位置。
我数过花园里所有埋过尸的地方,只有六处。那第七具骸骨在哪?
那天晚上我睡在别墅里,凌晨两点被一阵指甲刮墙的声音惊醒。声音从壁橱后面传来,我搬开壁橱,发现墙纸上有一道极细的裂缝。我用锤子砸开——后面不是墙,是另一间密室。
密室里只有一张铁架床,床上有生锈的铁链,铁链尽头连着两副脚镣。一副很大,成年男人的尺寸。另一副很小,小到像是给三四岁孩子用的。
床头的墙上用血写着一行字:
“第七具骸骨还活着。”
手机突然响了,是陌生号码。我接起来,对面是个沙哑的女声:“你不该挖出来的。现在他会找到念念。”
“你是谁?”
“我是最后一个活着的人。”她顿了顿,“也是第一个死掉的人。”
电话断了。我回拨过去,提示音说这是空号。
我跌坐在地上,壁炉里的火忽然自己灭了。黑暗中我听见铁链拖动的声音,从壁炉烟道里传来——我猛地想起来,第五具骸骨就是在烟道里发现的,但那是个成年女人。
烟道深处还有空间。
我把手伸进去,指尖碰到了一截冰凉的骨头,很小,小到能握在掌心。
第七具骸骨找到了。
可它不是骸骨。骨头上还有干枯的皮肉和发丝,像是被活生生塞进烟道,在极窄的空间里慢慢等死。法医后来告诉我,这具尸体死亡时间不超过五年,是个四岁左右的孩子。
襁褓碎片上绣着“沈念”。
日记最后一页的背面,我用紫外线灯照出一行隐形墨水写的字:
“第一个男人是念念的父亲,他死了。第二个男人是来看房的买家,他也死了。第三个是我的情人,第四个是警察,第五个是记者,第六个是房东。他们都是来找念念的。可念念不是你们的。念念是我的。念念永远是我的。”
而在所有尸体的死亡时间线上,我注意到一个可怕的规律:第一个男人死在十二年前,第二个八年前,第六个是三年前——时间间隔越来越短。按照这个规律,第七个应该就在最近。
我忽然明白为什么这栋别墅会被低价拍卖。
因为沈秋棠根本没有失踪。她只是在等下一个“该来的人”。
而我,刚好是第七个。
窗外响起铁锹挖土的声音。我趴在窗台上往外看——月光下,一个穿白裙的女人正在玫瑰圃边挖坑。她抬起头,冲我笑了笑。
那张脸,和姐姐失踪前发给我的最后一张照片里,站在她身后的那个女人,一模一样。
我的手机又亮了。姐姐的旧号码发来一条短信:
“快跑。她不是沈秋棠。沈秋棠才是第一个死在花园里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