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最后的贵族2> <1>《最后的贵族》1>
王洛
《最后的贵族》
天主教的新年是一月一号,东正教的新年却是在今天的14号,比天主教新年晚了13天,因为天主教国家是采用格里历,东正教国家是采用儒略历。现在是冬天,自媒体的小视频里面也总有家乡哈尔滨的美丽景色闪现,多点几个链接,就会浮现许多如烟往事,刚好看到了道外老巴夺卷烟厂,还有烟厂创始人的女儿柳德米拉。她1914年8月5日出生在哈尔滨,(2004年安眠于法国戛纳)所以是哈尔滨的女儿。
故乡的哈尔滨总有多雪的冬天,还有高高的白桦树和灿烂的丁香园,也曾经是共和国的长子,并靠浓郁的异国情调独领风骚。小时候在哈尔滨时以为老巴夺卷烟厂是俄国人创办的,后来知道老巴夺兄弟是波兰人(实际上老巴夺兄弟出生在立陶宛,当时在波兰的控制下),然后还是犹太人,所以他们在商业上能够如此成功就不奇怪。老巴夺兄弟中的哥哥埃利老巴夺1936年逝世后下葬于哈尔滨的犹太人墓地。
1938年 立陶宛社区在哈尔滨游行
柳德米拉老巴夺自己说她是卡拉伊姆人,一个灰常少见又奇特的族群。在纳粹德国,虽然也把卡拉伊姆人送入过集中营,但并未像对待犹太人一样种族灭绝,因为卡拉伊姆人数量很少,据说全球只有两千多人,语言还接近突厥语,纳粹当局学识有限,稍加犹豫就没有对他们大开杀戒。到二十世纪学者才界定归类卡拉伊姆是犹太人里的一只,以色列也确实接纳卡拉伊姆人定居。
柳德米拉老巴夺是1914年出生的,是老巴夺兄弟卷烟公司的创始人埃利老巴夺(哥哥)的女儿。当时老巴夺烟厂的业绩在蒸蒸日上,在哈尔滨也有一盘富可敌国的生意,所以柳德米拉可以说是含着金钥匙长大,1929年随父母乘船由上海到马赛定居法国,靠其独特的魅力在欧美乐坛或者是文化界独树一帜。我们常说当年来中国的白俄都是被十月革命赶出来的贵族,当然也有许多没落贵族,但贵族就是贵族,总是体现在举手投足的气质里。生长在富可敌国家庭里的柳德米拉也平生贵气飘荡。纸醉金迷的花都巴黎也因为她一展歌喉而春意盎然。
含着金钥匙在哈尔滨长大的柳德米拉当然是她父母的掌上明珠,在东方小巴黎的哈尔滨也生活在俄式的生活圈子中,读俄国学校,到15岁的豆蔻年华随父母移居巴黎,并进入巴黎的俄罗斯音乐学院进行专业学习,和夏里亚宾的女儿是同学。由于自身家庭原因,她立刻同流亡到法国的俄罗斯贵族们打的火热,进而也在巴黎名媛的社交圈里凭独特气质受到瞩目。10年以后的1939年,她还漂洋过海到好莱坞闯荡了一番,同艘邮船上正好有大名鼎鼎的爱因斯坦和影星英格丽褒曼,后者成为了她的好朋友。
专业的音乐教育和独特的家庭背景,又把自己流放到色彩斑斓的巴黎,还有一腔云雾弥漫的烟嗓,让她更像是是一个民谣故事演唱家。她始终驻足的场所都是活色生香的卡巴莱夜总会。
小的时候看老电影里有旧上海纸醉金迷的歌女和舞女,觉得她们是铁蹄下的歌女,哪怕是来自白俄的美丽舞女。后来又看过朝鲜电影金姬和银姬的命运,又觉得这些歌女在万恶的资本主义社会果然是水深火热。但邓丽君的靡靡之音弥漫大陆后,才发现世界上唱歌最好的不仅仅是人民歌唱家。
柳德米拉在法国每次露面都满载苏俄风情,最愿意头戴一顶紫貂皮帽,阿斯特拉罕风格,同铿锵的苏维埃鲜明对照,然后一张嘴满腔的烟嗓,娓娓的唱出中亚西亚草原绝美的画卷,一定是从小就受到了老巴夺卷烟的熏陶和淬变。
柳德米拉是艺术家,也不缺少老巴夺家族的商业基因。因为她曾经在巴黎市中心的雨果大街上开了一家自己名字的餐厅,距离凯旋门只有几十步之遥,红色的天鹅绒,蓝色的墙壁,里面有许多俄罗斯画家的作品。餐厅更是接待各方贵客和冲淡意识形态的好平台,因为在前苏联时代都有苏维埃的政客在到访巴黎时也特别光顾。后来餐厅在柳德米拉年迈后转手他人而经营不善被关闭。
北京的木樨地附近有家基辅餐厅,里面的乌克兰歌唱家都曾经是功勋演员,虽然有在中国卖唱的嫌疑却依然尽显真正艺术家气质。
左手击掌 右手抱月 活脱一个东方歌舞团的朱明英
柳德米拉在法国发行过许多歌曲集,其中有吉普赛之歌,但她使用了俄罗斯惯常的用词:茨冈人。她特色浓郁的嗓音,把吉普赛人的故事讲述的火热情深。让人想到了诗人普希金(被誉为俄罗斯诗歌的太阳)在比萨拉比亚草原上与茨冈人(吉普赛人)部落一起流浪的经历。浪迹草原的那段时光,普希金不仅听茨冈人歌唱,算卦,品尝饮食,在部落帐篷里或篝火旁与他们共眠,甚至与耍熊的艺人结为好友,体验了他们的欢乐,也感触了流浪族群的凄苦和悲剧人生。普希金的叙事诗《茨冈人》最早是由共产主义先驱瞿秋白翻译成中文的。
法国的巴斯克作曲家拉威尔也写过一首著名乐曲,叫吉普赛狂想曲。法国还有一种著名的卷烟也叫茨冈,相对来说名声绝对不在老巴夺之下,特点则是这款烟叶特别呛嗓子,吸二手烟的会更受不了。
柳德米拉也出版过许多法语歌曲专辑,包括伊夫蒙当著名的落叶。1986年她还同伊夫蒙当共同为俄罗斯著名钢琴家阿斯肯纳齐站台出席一个法国电视节目。阿斯肯纳齐也是犹太人,他说柳德米拉是他家的世交,同他父亲是老朋友。阿斯肯纳齐在1955年获得波兰肖邦第五届世界钢琴比赛的亚军,傅聪是第三名。后来阿斯肯纳齐同傅聪一样也移居到英国并从事着音乐无国界的钢琴演奏工作。
右一:伊夫蒙当。 右二:柳德米拉。左一:阿斯肯纳齐
左:柳德米拉边弹边唱 站立者:阿斯肯纳齐
其实在当下炮火连天的乌克兰,圣诞和新年的日子也是同俄罗斯一样,就是说俄罗斯和乌克兰原本就是同根同种,打到狗血喷头也依旧是难舍难分的骨肉同胞,只是战斗民族骨子里血脉喷张,受创的都是黎民百姓。
记得好久以前,夜里开车经过市区三区的一条道路时,遇到两只狐狸在马路中间咬成一团,翻来覆去就是不离开主路,我开始还是饶有兴趣的观赏撕咬打斗,可几分钟后就视觉疲劳了,毕竟还要夜里赶路,所以就鸣笛驱赶两只怪兽,但两个狐狸完全杀红了眼,丝毫没有让路的意图,哪怕我开车接近他们两个也斗志不减,完全把生死置之度外,完全不在乎有威胁生命的汽车通过,最后我是等到两只狐狸且战且走的离开了马路才得以通过。其实两只狐狸的大战,对我来说不过是用看戏的眼光来注视他们赌命的撕咬,动物的本性自然想不到高昂的代价是让人看热闹。
俄乌之战又何尝不是如此。 俄罗斯同乌克兰就是一对同文同种的难兄难弟,丧失了理智的兄弟阋墙恐怕只有外人看着高兴,或者还有坏蛋等着两败俱伤后获取利益。欧洲的文明发展到今天曾经有过血泪教训,中世纪的愚昧同奴役和压迫,以及侵略和征服所伴随的连年不断的战火硝烟同血流成河,才淬变出今天的文明世界,但连接欧亚大陆的俄罗斯却经受了相仿却更多的苦痛,蒙古人来了,同拜占庭联姻,到共产主义的思想武装了工农苏维埃,让这个民族的血脉混合了许多复杂的气质。他们拼命的梦想托亚入欧?(地缘和长相让他们显然比日本人更有利)却一直被西方视为异类,过去是,今天还是,总有一把辛酸泪,他们愿意参加战斗吗,他们相信天命吗,他们能够承受苦难吗,不过好像他们在对权力和财富的态度上与我们不太相同?
尼古拉一世的专制黑暗统治时期,有无畏的十二月党人发动起义,让真理的声音不曾消失在西伯利亚的冰天雪地里。昏庸的沙皇也任由昏君辅佐实行黑暗统治,尼古拉一世的一位御前大臣本肯多夫是镇压十二月党人的刽子手,他大言不惭的表示:俄罗斯的过去伟大无比,俄罗斯的现在辉煌无比,俄罗斯的将来将更加无比?
但1836年,俄罗斯出现了一名打脸人,出身贵族的恰达耶夫,他的哲学书简被发表在望远镜杂志上,原文是法语,然后由别林斯基翻译成俄文。恰达耶夫说,热爱祖国,这是壮丽的事业,热爱真理,是更壮丽的事业,我只能通过真理而不是通过祖国走向上帝。他说我宁愿伤害我的祖国,我宁愿使它蒙羞,我决不说一句假话。恰达耶夫直截了当地指出,我们这个民族,从来没有令人激动的时刻,我们从来没有高尚的行为,我们从来没有激动人心地让崇高的道德发挥力量的这么一个时代,我们对人类的价值,人类的文明,没有任何重大的贡献,我们一直在玷污它们!我们给世界,给人类提供的仅仅是教训!我们的本事就是奴役自己和奴役他人。他说俄国犯了一个严重的罪过,俄国的道德一直存在着空白,俄国犯了一种“失言症”。《哲学书简》发表之后,在俄国社会引起极大的轰动,连第二年他的好友普希金的去世都被遮盖了。后来的结果是恰达耶夫被尼古拉一世钦定为精神病送入了疯人院。
老巴夺烟厂从在哈尔滨起家到被英美烟草公司蚕食和日本入侵的打击,到公私合营共同富裕给后人留下了一篇曲折的故事,柳德米拉却有上天眷顾徜徉巴黎(和戛纳),与同期回归苏维埃的侨民有全然不同的命运。如果回到苏维埃执政的苏联,就难以逃脱伤心侮辱的宿命。像作曲家肖斯塔科维奇在苏联时代的集体宿舍里遇到过无数尴尬的羞辱,女诗人阿赫玛托娃(被誉为俄罗斯诗歌的月亮)更被日丹诺夫咒骂为荡妇和修女。最近才知道贵族出身的阿赫玛托娃是乌克兰人。极端的体制下,文化人的身心备受凌辱。
横跨欧亚大陆的俄罗斯经历过跌宕起伏的苦难与创伤和有着复杂的民族关系,也有过灵魂拷问和梦想。他们沉重到现在还依然嗜血。
不过从哈尔滨走出来的柳德米拉应该凝聚了更多的基因和本色,把骨髓里的优雅和过眼云烟浸透的迷魅轻轻的展现在她登上过的舞台。出生于东方小巴黎,生长于西方的真实巴黎,喜欢歌唱茨冈人的柳德米拉一定也有吉普赛人的豪放和随意,轻歌曼舞中把人生描摹的灿烂云炫。
Les feuilles mortes
O ! je voudrais tant que tu te souviennes 噢!我多愿意你能想起
Des jours eureux où nous étions amis. 那些我们曾经亲密的幸福日子
En ce temps-là la vie était plus belle, 那时的人生多美丽
Et le soleil plus brûlant qu'aujourd'ui.连阳光都比今天的还火热
Les feuilles mortes se ramassent à la pelle. 枯叶聚拢在铲子上
Tu vois, je n'ai pas les oublié... 你瞧,我都没有忘记
Les feuilles mortes se ramassent à la pelle, 枯叶聚笼在铲子上
Les souvenirs et les regrets aussi 回忆与悔恨也如此
Et le vent du nord les emporte 北风将它们带走
Dans la nuit froide de l'oubli. 在无人知晓的寒夜里
Tu vois, je n'ai pas les oublié 你瞧,我都没有忘记
La canson que tu me cantais. 那首你曾对我唱过的歌
C'est une canson qui nous ressemble. 这是一首与我们彷佛的歌
Toi, tu m'aimais et je t'aimais 你爱着我,我爱着你
Et nous vivions tous les deux ensemble, 我们曾有一起的二人世界
Toi qui m'aimais, moi qui t'aimais. 你曾爱着我,我曾爱着你
Mais la vie sépare ceux qui s'aiment, 然而生活却拆散了这两个相爱的人
Tout doucement, sans faire de bruit 静悄悄地,没发出任何声息
Et la mer efface sur le sable 海浪铺过沙滩
Les pas des amants désunis. 擦去了分离情人们的足迹
照片来自网络和油管以及自拍
luo WANG
<2>最后的贵族2>
外地人不知道,连很多上海人也不知道,绍兴路才是上海的文化中心。
绍兴路东起瑞金二路,西至陕西南路,短短五百米的一条小马路,汇集了上海新闻出版局、上海昆剧团,上海文艺出版集团、《故事会》编辑部也在这里。因此说这里是上海的文化策源地,当之无愧。
也因此,这条小小马路的弄堂里藏有上海最多、最有味道的个人小书店。这些小书店,大多没有显眼的门脸,主人并不指望做成怎么样的大买卖,只是依自己的心愿,在一个角落里保留一片净土,选书上完全照自己的口味来,并不去跟市面上的畅销书,你若是对的人,推开门发现这么一个小小的书店,里面摆放的书全部击中自己隐秘的爱好,描绘出自己灵魂形状,那种惊喜,简直无以复加。
推开一扇有年头的门,进到这么一间近似民宅的小书店里,满满当当全是书。书店总是静悄悄的,主人在,也是在一角安静看书,并不招呼来客。间或一只小猫伏在书堆上瞌睡。读书自古以来是一道窄门,人选书,书也选人。有人在门外张望一下,就转身离去;进了门,越走越远越走越深的人,大多从不后悔。他们中,也有人会变成热心的传道者,但大多数,只是安安静静,一本本书,都是许多业已消逝的肉身留下的灵魂,在这么多有趣的灵魂面前,由不得人不沉静下来,谦逊起来,渐渐忘记了行动和言说的必要。
…………
重光在这条路上开书店已经十年了。
上世纪初,民国时期,上海繁华的顶点,多赖江浙一带巨贾乡绅的输送,上海聚集了中国最多根基深厚的世家子弟,那是一个回首往事如烟的年代。建国后,这些书香世家的子弟,因师承有出处的文化素养,大多进了上海各处文化单位。
重光的祖上原本是南浔的名门望族。他祖父母那一代搬来上海,父母解放后在上海文化系统干了一辈子,经历了历史的洗礼,谨言慎行,小心地保留着一块精神上的自耕地。父亲从小教他声律启蒙,因此重光在现在的年轻人当中,少见地居然会做几首律诗。
他家就在绍兴路上,祖上留下的房产经历过运动的洗礼,已经散失大半,只留下这栋小楼。他父母住二层,他住三层,一楼一间做起居室,还有沿街的这一间就开了书店。昔日的富贵已成云烟,但祖辈留下的底子,也还够一家人过得不至于捉襟见肘。
虽说衣食无虞,这一家人运气却不见得好。他幼年时患过小儿麻痹症,以致有一段时间左腿瘸得厉害,后来做了手术,好不容易治得差不多了,仔细看现在仍然左腿要比右腿短那么一两寸。虽是已经可以忽略不计,但孩童时期其他孩子嘲笑的声音还留在他的脑海里,令他多少变得内向羞涩。已经年过三十,仍然没有成功结婚,常年和书相伴,更加深了这一倾向。有邻居介绍的相亲对象,见过一两面之后给的反馈都是,这个人过于少年老成,缺乏活力,不足以托付终生。此时他父母已经衰老,母亲高血压,父亲糖尿病,三天两头就要跑医院,幸好瑞金医院就在绍兴路东头,他作为独子,不得不随侍左右。因此邻居看到的,就是互相依靠的一家人,秉承无为之道,就跟他们家二楼每天飘出的中药味一样,安静低调,邻居都说他们是这条路上的隐者。
…………
重光从小爱读书,浸淫久了,成了半个行家。虽说他读书时也不出挑,只读了个本市的三流大学,但在文学方面的造诣,也是经过常来店里逛的《丰收》杂志的编辑们盖过章的。《丰收》是国内数一数二地位尊贵的文学杂志,在上世纪八十年代曾是无数青年神往的圣坛。编辑中有一个叫余圣的,更是跟重光称兄道弟,成了好友。
余圣三十五岁左右,正是一个成年男子向着他一生辉煌的顶峰进发的黄金年代。他相貌堂堂,脑瓜灵活,志存高远。过去曾经是老家小城一个水泥厂的工人,靠着发奋创作,得到了沪上第一等学府某位名师的垂青,做了他的入门弟子,毕业后顺利成章进了《丰收》,他勤于笔耕,在文学界已经是小有名声,也收获了不少崇拜者。
近来,余圣来重光这里闲聊的时候,常常愤愤不平地发牢骚:“我们这杂志,虽说名声响,一个月就那么几千块工资,收入实在有限,杂志走高端路线,阳春白雪,曲高和寡,现在又不是文学的年代,销量也在萎缩,眼看要只靠财政拨款撑下去了。”他吸了一口烟说:“家里老婆也整天在耳朵边念叨要换大房子,有朋友劝我去做书商,我倒是要考虑考虑。”
说完他把一摞投稿信交给重光:“又来一摞,上次你帮我回的信,反响不错,这次还是拜托你了!”
余圣推门而去。自从他和重光混熟以后,他发现重光在文学鉴赏方面有过人的眼光,便时不时带几篇读者投稿来与他分享。重光看多了书,各种文学流派了如指掌,技巧方面竟然也能分析出一二。他也不像余圣他们,每个月对着几百封投稿信已经麻木,他以孩童般好奇的目光读这些来稿,甚至能不时给出写作上的建议。余圣照他说的回信之后,竟有几位回来感激不尽的信。因此余圣益发懒,每个月直接提几捆投稿信来,让重光代为回复。
…………
最近几个月,一个笔名明珠的投稿人引起了重光的注意。她在自我介绍里说,自己在一家国有银行坐柜台,但是喜爱文学,很后悔没有从再年轻的时候就开始创作,还好现在为时不晚——每当她坐在柜台窗口前,在等待一个又一个叫号的间隙,常常忍不住想,难道自己这一生就要做一个流水线机器吗?这一笔一笔的钱,经她的手,流向金库或者散入民间,她只不过是一个经手人,跟一个传送带没有两样的。当然,那些纸币上想必留下了她的皮屑,她的DNA,但是没有人会注意,几年以后,这些纸币将会回收,连同她留下的不为人知的痕迹。
他们银行柜台每天教好要叫上几百个,她每天面对这些陌生人,在窗口短短几分钟的对话,她固然已经成了防弹玻璃背后的一个符号,那些陌生人对她而言又何尝不是成了面目模糊的符号。最终这一切,或许将会以机器和机器的对接来代替,这么一想,完全觉得自己是在浪费生命。为了至少在这个世界上留下一点不一样的痕迹,她开始写作。作品还稚嫩,但一直在努力,希望能得到编辑老师的指点。
重光喜欢她那段自我介绍,也喜欢她作品中流露出的感性。她似乎感觉神经灵敏,擅长各种通感的比喻,读她的文章,重光瞬间感觉自己已经钻进她的脑中,跟随她的视角在大街上晃荡,碰到有趣之处,与她对视会心一笑。
重光给她回信,鼓励她说,她的作品独具特色,看得出很有写作的天赋。他又给她几条建议,建议她先选定一个自己最钟爱且擅长的文体,努力一段时间,写作固然需要天分,但练习也非常重要,不练习简直不知道自己有多大潜力。
当然他这封信是以余圣的名义写的。他把明珠的作品拿给余圣看,余圣看了一眼丢在一边说:“小女人文章。”重光提醒他说,张爱玲写的也是小女人文章,这个作者虽然还是新手,但是语言上已经有自己独特的氛围。余圣说:“这样的人多了。你要是感兴趣就点拨点拨她。有好的作品再说,你知道我说的不是一般好,是非登不可的那种好,毕竟现在几乎没有文盲,人人都以为自己能当作家,写字的门槛太低——你懂的。”
明珠很勤奋,她马上又寄来了新的习作。这几个月她保持着一周交一篇作文的频率,令重光也不禁佩服起来。她擅长写自己周围的人和事,目光敏锐,重光这段时间去银行办事的时候也不由自主以明珠的视角来观察起柜台的尺寸天地起来。他第一次仔细打量柜台里穿着制服的柜员,第一次跟他们目光接触,看到二十多岁的女柜员,他甚至开始猜测这个会不会就是明珠。不对,在他的想象中,明珠的眼睛肯定不是这般毫无感情的,那是一双带着童真又略带狡黠的眼睛,那双眼睛有一个奇妙的主人。
重光了解《丰收》杂志用稿的要求和编辑的偏好,他将这些技巧一点一点暗示给明珠。比如主编偏爱聪明外露的短篇小说,余圣偏爱知性色彩而不重感情,这些极为微妙的技术上的捷径,明珠也都很快领会。于是没多久,重光再次拿着明珠的投稿建议余圣看一看,余圣看完之后沉吟片刻,说:“果然是好文章。作者是女的吧?还很年轻吧?在这一类型的作者中倒是佼佼者。也许我正需要这样的作者。”
余圣的文化公司已经筹备得七七八八,现在他需要网罗一批能写的作者。也许这个明珠能带来惊喜也不一定。明珠的这篇短篇小说刊登在下一期的《丰收》上,获得了不少溢美之词。余圣于是找重光说,要不然约这个明珠一起聊聊,看看是不是可以培养培养。
…………
他们跟明珠约在旁边一家咖啡店见面。他们坐在靠窗边的座位,只见一个身材瘦削长裙摇曳的女孩推门进来,咖啡店里只有他们两个,女孩就径直走过来,问是不是《丰收》的余圣先生。
跟重光想象的一样,明珠真的有一双表情丰富的眼睛。绍兴路上终年绿荫浓厚,即使是白天,咖啡店带着大灯罩的灯也亮着,在玻璃上映出一排灯影。灯影和绿荫的明暗浓淡中,映出明珠的面孔,像一幅印象派肖像画,置身于似水流年之中。重光坐在最靠里的位子,他不敢直视明珠的面孔,大多数时间在听余圣侃侃而谈,眼睛余光就从玻璃里打量着明珠。偶尔对上眼睛,他发现她的眼珠近乎琥珀的颜色,又像是某种猫眼,在光照下是通透的。因为通透所以像是看不见底的湖水,如果沉入其中恐怕就回不来了。
他藏起自己的左腿,到余圣谈话结束明珠说再见,他也没有站起身来相送,生怕自己在她面前露了馅儿。余圣对明珠介绍说重光是自己文学上的良师益友,并没有提明珠的回信都是重光写的。见过明珠之后,余圣有些兴奋,他对重光说:“这女孩儿,不错,心诚,感觉好,还有范儿,虽说现在有点土。就作为我的第一个项目吧,包装一下,以今年度的文学新人为目标,你帮我继续盯着!”
………
余圣的计划是帮助明珠尽快在各大知名平台发表作品,在最短的时间内建立起名声,最好能进入一两个奖项的候选,到今年年底,他的公司也筹备差不多了,到时宣布明珠是他的独家签约作家,出版她的第一本短篇小说集。
为此他已经请来一个时尚杂志的前内容总监,对明珠的文风和公众形象做出改造建议。明珠擅长的是都市题材,时尚杂志前内容总监建议她在题材选择上不要太虚,尽量贴近生活,时不时蹭个热点;他帮她在微博上申请了加V,内容以分享自己的日常生活为主,要有一丝幽默,又有一丝睿智,还要有一丝艺术家的清高,头像也是精挑细选,符合大众对女作家的知性想象。明珠是个绝顶聪明的女孩,一切进行得都很顺利。
余圣把自己在文化圈的好友也都慷慨地介绍给明珠,在这个圈子里,行走江湖,一半靠实力,一半靠面子。喝过几顿酒后,大家都成了好朋友,尽管在网络时代,好友的一切互动都体现在社交媒体的转发和点赞上,光是这样就够了,没有几个月,明珠已经成了有人在网上议论的后起之秀。
明珠对写作毫不松懈,她依然保持着每周出新作品的频率,她的新作依然被余圣拿到重光这里来。余圣说,自己没有空,希望重光来给她的作品把关,以后请他当他的新公司的内容总监。对于重光来说,这简直是求之不得。他后来又跟着余圣见过明珠几次,但他都不太敢跟她搭话。
另一方面,行动不是他的强项。那些意志坚定、行动力满满的阿尔法男形象,重光与他们相差甚远。他的世界是充满怀疑的、意念化的,因为思考过多,而错过了行动的时机。他也难以理解,毫不迟疑的行动必然秉承了非黑即白的判断,手起刀落,其中有多少滥杀无辜,阿尔法男们想必并不在意。但是重光还保留着这层温柔。他想起那句歌词,越美丽的东西我越不可碰,自己经济上并不算富足,楼上又是整天笼罩在中药味的,莫非要叫明珠风华正茂就泡在药罐子里面吗?他陷入了那种“我想但是我不能”的悖论之中,被一种莫须有的未来挡住了去路。他也看过一些“男人的生存策略”之类的文章,里面说男人是不应该畏惧结果的,重要的是把所有人拉过来,让他们或主动或被动地做你的盟友。也许行动真的意味着一切。但重光还是做不到。
他们两人已经换成了邮件联系,随着重光对明珠的倾倒,他已经很难对她的作品再提出什么意见,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明珠在不断进化。她就像动画片里的雅典娜女神变身,重光眼看着她一件一件穿上盔甲、护袖、护膝,光芒四射,从此以后世人只能仰望,包括他自己。可惜他连圣斗士都不是,甚至无法并肩站在她身边。
但是明珠自己并不这么觉得,她对自己的文学引路人余老师(实际是跟她通信的重光)十分感激。渐渐地给他写信成了她一周的重要工作。她满脑子被这件事占据。只要手上没在做事,她总在构思这周的小说,猜想余老师看到后的反应。他会喜欢吗?他的影子逐渐跟她对文学的热情融为一体,她的小说里男主角也都越来越像余圣。
她也忍不住在邮件里跟他说起自己的生活琐事。一开始她小心翼翼,慢慢每次都能得到回应以后,她变成了一个话痨,走在路上看到一棵好笑的歪脖松树,她也要拍下来发到余老师的邮箱(实际是重光的邮箱),与他品评一番。
重光乐在其中。明珠对他开了一扇门,以前他只是透过玻璃窗看进去而已,现在她邀请他随时来玩。他把她的邮件设为最优先等级,每天最期盼的事就是查看邮箱里有没有新的邮件。他慢慢地将自己内心最细腻的部分也透露给了明珠,明珠有一天在邮件里说:“您的外表和内心还真是有点对不上号呢。”重光都差点忘了自己扮演的是余圣,言多必失,他告诫自己不要陷进去太深。
…………
有一次余圣跟明珠见面,照例拉上重光。明珠笑问:“余老师上次说的媲美普鲁斯特吃过的玛德琳蛋糕的是哪一家?”这是重光在邮件里提到过的,余圣当然接不上话,重光马上给他解围:“陕西南路上的那家红宝石。”话出口才醒悟不该抢答,明珠已经狐疑地看了他一眼。余圣处事待人亲热高调中透露着一丝无情,跟明珠在邮件里看到的那个人很不一样。比如邮件里那个人发表看法总是犹犹豫豫,爱用“我想”“我认为”“也许”,余圣却总教她人多的时候务必要引人注目,不要害怕暴露自己的观点,世界上没有完全正确的观点,但不管哪种观点自有自己的拥趸,只要能够自圆其说。这是一个庸众的时代,余圣说,要做大众偶像并不难。说这话时,他脸上透露着一将功成万骨枯的神气。
邮件里的那个人肯定说不出这样的话。那个人醉心于语言织就的迷雾,曾经透露出现实生活并不重要,幻想才重要的想法,乐意做生活的旁观者,那个人过于无害,连一花一草都不肯惊扰,这样温柔的人怎么会沉迷于名利游戏?她再次打量了一番总是在余圣身边话不多的重光。这个低调的男人有点不可捉摸。面对这种人,真是让人感到束手无策。不管你多努力,都像是撞在一堵完美吸收所有外力的软墙上,或许这正是他自我保护的方式。
有几次余圣拉她去几位老作家那里拜码头,喝多了也曾拉着她的手说:“哎,你不知道我们这些中年男人,老男人,多羡慕你们的青春。把你们多留在身边一秒也是好的,让我们觉得自己也年轻起来。出名要趁早啊,有我们在,妹妹别担心。”明珠是想出名,但她不喜欢这种方式。她不禁有些怀疑,余圣到底有没有认真读过自己写的东西?还是自己只是他手上的一颗棋子呢?
为了试探真相,她以重光为原型写了一篇小说,讲一个旧书店主人和一个女孩的心灵之约。她在小说中借女孩之口问道:为什么有些人宁愿拥抱孤独也不愿去相信一个真实存在的实体呢?这个人会哭,会笑,会生气,会回以拥抱。这个人存在时,有丰润的肉体,这肉体某一天也会随着风尘消失,但在消失之前至少可以手牵着手给予空气一拳有力的反击。女孩问:can’t you let me set you free?
重光读了这篇小说,有些惶恐。怎么看起来,都是余圣更能帮到明珠。自己算什么呢?只是一个孱弱的男人,基因已经退化,只能将自己封闭在一个看似清高的真空里,根本配不上她那旺盛的生命力。那天他坐在书桌前想了很久,天色渐渐暗下去,楼上又飘出了中药香味,浓郁得几乎要堵塞住他的鼻孔。
她得到的回信中刻意忽视这篇小说,只字未提。于是渐渐他们通信也少了。
…………
坊间渐渐开始流传着余圣和新人女作家的绯闻。这一年的年末,某网络平台赞助的文学新人奖获奖名单中,明珠赫然在列。
颁奖典礼之后的庆功宴,重光也去了,余圣拉着明珠满桌敬酒,当着各位记者朋友的面,他也宣布明珠的第一部小说将由他来出版,希望大家继续捧场。
明珠端着酒杯来找重光,场面话说完了之后,她忽然凑近他耳边低语说:“我的第二部小说也有人预定了,不是余老师,恭喜我吧。”她离开他远一点,喝了一口酒,低声而短促地用只有重光才能听到的声音说:“我知道你是谁,你是个胆小鬼。”
作者:十七楼的安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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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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