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将就》

第一章 七年

三月的上海,空气里还带着冬末的寒意,雨水刚刚下过,外滩的风裹着黄浦江的水腥气,吹得人骨缝里都是凉的。

赵默笙从出租车上下来的时候,手里还捏着一张从美国带回来的SIM卡,那是她在机场买的中国移动临时卡,旧的卡已经剪碎了扔在浦东机场的垃圾桶里。

她站在路边愣了几秒。

七年了。

这座城市的变化比她想象的要大。陆家嘴的天际线高了不少,南京路多了几家她没听过的奢侈品店,连街头巷尾的便利店都换了一茬又一茬。

可她站在这里,闭上眼,还是能闻到空气里那股熟悉的味道——潮湿的、沉甸甸的、属于上海初春的味道。

“赵小姐?”

她回过神,是一个穿黑色棉服的中年女人。

“啊,是的。”

“我是物业的,这是您父亲那套房子的钥匙。”中年女人把一把老旧的钥匙递过来,“房子空了好几年了,水电都断了,您要是住的话,得自己找人重新开通。”

“好,谢谢。”

赵默笙接过钥匙,捏在手心里。钥匙冰凉的,带着铁锈的味道。

那套房子在静安寺后面的老小区里,是赵默笙母亲单位当年分的福利房。赵默笙小时候在这里住过几年,后来她父亲赵清源出事,房子就被封了。

她不知道怎么拿到这套房子钥匙的。中介说这套房子的产权几经辗转,最后落到了某个港资公司手里,而那个港资公司不知怎么把它挂到了市场上。

她看过照片,房子还保持着二十年前的样子,旧的木质地板、掉漆的门框,像是一块被时间遗忘的琥珀。

她买了它。

可能是一种病态的心理补偿。也可能只是想找一个地方,放那些无处安放的东西。

“还有什么需要的吗?”中年女人问。

“没有了,谢谢。”

赵默笙提着行李箱往小区里走。行李箱很沉,里面大半都是摄影器材。她在美国这几年,给几家杂志社拍过照片,拿过几个不大不小的奖项,可说到底,她身上最值钱的东西,可能就是这个箱子里的相机和镜头。

老小区没有电梯,她爬了六楼,到门口的时候气喘吁吁。

钥匙插进锁孔,拧了两圈,老旧的锁发出嘎吱一声。

门开了。

一股陈腐的气息扑面而来。灰尘的味道、旧木材的味道、还有那种常年不通风特有的沉闷。

赵默笙站在原地,用手背擦了擦鼻子。

客厅里铺着一张灰蓝色的地毯,已经褪色了,边缘起了毛。茶几上还摆着一个烟灰缸,里面有几个没清理的烟头,干瘪得像是木乃伊。

墙角放着她小时候的照片,框子上积了厚厚一层灰。

她走过去,拿起那个相框。

照片里的她大概七八岁,穿着一条红色的连衣裙,扎着两个小辫子,笑得很灿烂。旁边站着她父亲赵清源,穿着旧式的西装外套,嘴角微微上扬。

她看了很久。

然后把相框放下,拖着行李箱进了主卧。

主卧朝南,阳光透过蒙尘的玻璃窗照进来,落在老旧的木床和衣柜上。衣柜的门半敞着,里面还挂着几件旧衣服,全是男式的,是她父亲留下的。

赵默笙没有动那些东西。

她把行李箱放在墙角,拉开窗帘,打开窗户透气。

风灌进来,带着三月的凉意和楼下的烟火气——有人在做饭,锅铲的声音清脆地传上来。

她靠在窗台上,闭上眼睛。

做了十几个小时的飞机,辗转了两次转机,浑身酸疼。可她不想睡。

这座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在提醒她——

她回来了。

手机震动了一下。

她低头看,是一条来自“美国号码”的短信。

“到了吗?”

是应晖。

赵默笙拇指悬在屏幕上方几秒钟,打字:“到了。”

几秒钟后,短信回过来:“注意安全。”

只有四个字。

她把手机揣回兜里,没再回。

应晖这个人,永远知道什么话说多了是累赘,什么话不说会让人多想。她在美国住的最后几个月,应晖几乎是隔三差五地出现在她的公寓楼下,理由千奇百怪——帮她修水管、给她送食材、问她要不要一起吃饭。

她知道应晖是什么意思。

可她不打算接那个茬。

她和应晖之间,有过一段婚姻,但那只是一张纸。应晖帮她解决了签证问题,她帮应晖度过了那个最困难的时期。

各取所需。

如今她回来了,那张纸也该翻篇了。

赵默笙把行李箱里的东西一一拿出来。几件换洗的衣服,一台笔记本电脑,两个相机机身,四个镜头,还有一小包打印出来的照片。

那是她这些年拍的所有照片里,挑出来的最满意的一些。

她把照片一张一张摊在床单上。

有纽约街头的流浪歌手,有旧金山大桥的落日,有一棵孤独地长在旷野里的树,有夜晚公路上延绵不绝的车灯。

还有一张——是她刚到美国那年拍的。

拍摄地点是她在洛杉矶租的公寓楼下,一个光线极差的角落。她站在那里,对着自己举相机,拍下了一张自拍。

照片里的她,头发长了很多,散在肩上,脸上带着一种说不清的神情——不是悲伤,不是后悔,更像是一种茫然的空白。

像一个人站在岔路口,哪条路都不想走,却也回不了头。

她的目光落在那张照片上,看了几秒,然后翻了过去。

照片背面,用铅笔写着一行小字:

「如果世界上曾经有那个人出现过,其他人都会变成将就。」

这是她大学时候无意间在哪本书上看到的句子。

以前她不信。

现在她信了。

因为那个人确实出现过。

就在这座城市里。

就在这条街的尽头。

就在她触手可及却又遥不可及的某个地方。

赵默笙翻过身,面朝窗户,看着窗外灰蓝色的天空。

三月的上海,天暗得早。五点刚过,天色就沉了下来,路灯次第亮起,暖黄色的光晕在湿漉漉的马路面上晕开。

她看到对面那栋楼的窗户亮起了灯。

有人在阳台上收衣服,甩了甩一件格子衬衫,然后拎着衣架往回走。

一个再普通不过的傍晚。

一个她在纽约无论如何也看不到的傍晚。

赵默笙忽然觉得鼻子有点酸。

她想哭,但没有哭。

她不是一个容易哭的人。在美国最难的那几年,一个人扛着相机跑遍了大半个美国,被人抢过器材,被人骗过钱,也被人在暗房里偷过照片。她哭过一两次,后来就不哭了。

哭没有用。

能解决的事情不用哭,不能解决的事情哭也没用。

这是她在美国学的第一课。

她从床上坐起来,拿起手机。微信打开,通讯录上一片空白。她以前的微信早就不用了,这是新注册的号,好友列表里只有应晖、萧筱、还有几个美国认识的同行。

萧筱。

她盯着那个名字看了一会儿。

萧筱是她大学时候最好的朋友,全名叫萧然,后来改名叫萧筱,据说是因为觉得“萧然”太像道士的名字。她比赵默笙高一级,学的是设计,毕业后进了国内一家很大的广告公司,做得风生水起。

赵默笙走的那年,萧筱哭得很惨,拽着她的衣角说“你别走”。

她没听。

七年。

她们之间最多的交流,就是每年过年的群发祝福。

赵默笙犹豫了一下,还是点开了和萧筱的对话框。

她打字:“我回来了。”

很短,没有语气,没有表情。

发了之后她盯着屏幕看了一会儿,没有消息进来。

她退出微信,打开外卖软件,随便点了一份生煎和一碗牛肉粉丝汤。

然后她把手机扣在胸口,闭眼躺在硬邦邦的木床上。

床垫是二十年前的老东西,弹簧咯咯作响,硌得她后背疼。

可她不想换。

她想在这个城市里,睡一张硬床,吃一份热乎的饭,看一盏亮着的灯。

像个真正活在这座城市里的人。

外卖来得很快,二十分钟就到了。

赵默笙下楼去取的时候,看到外卖员是个年轻的小伙子,穿着一件脏兮兮的黄色冲锋衣,电瓶车的后备箱上贴满了胶带。他手脚麻利地从保温箱里取出塑料袋递给她,看了一眼她的脸,大概觉得这张陌生的面孔在老小区里显得有点突兀,但也只是点了点头,就骑车走了。

赵默笙拎着塑料袋上楼。

生煎有点凉了,牛肉粉丝汤洒了一点汤,袋子底部湿了一小片。

她把东西放在茶几上——那个旧茶几上落着灰,她连擦都没擦,直接把塑料袋搁了上去。

吃了两个生煎,喝了几口汤,就吃不下了。

在纽约这几年,她的胃口小了很多,也可能是身体的自我保护机制在起作用——没什么好吃的,就不想吃了。

她把剩的东西扔进垃圾桶,然后去了卫生间。

卫生间的热水器是老式的,她不会用,拧了半天没拧出热水,只能将就用凉水洗了把脸。

水冰得刺骨,她打了个激灵。

抬起头,看到镜子里那张脸。

七年的光阴在赵默笙的脸上刻下的痕迹不算太明显,但也不是毫无变化。眉眼还是一样的眉眼,只是眼窝比大学时候深了一点,颧骨高了一点,下巴的线条硬了一点。她的皮肤因为常年在外奔波,晒黑了不少,两颊隐约能看到几点淡淡的晒斑。

最不同的是眼神。

大学时候的赵默笙,眼睛里总带着一股不管不顾的勇气,像是全世界都欠她一个答案,她要去讨回来。

现在的赵默笙,眼睛里更多的是沉默。

是一种说不出好坏的平静。

像是经历了很多事情之后,终于明白有些问题没有答案,有些答案不需要去问。

她对着镜子站了很久。

然后转身,关了灯,回到卧室。

十点半。

城市的声音逐渐安静下来,只剩远处偶尔传来的汽车鸣笛声,和隔壁邻居家电视机的隐约声响。

赵默笙躺在硬邦邦的木床上,睁着眼睛看天花板。

天花板上有一道细长的裂缝,从墙角一直延伸到中央的吊灯位置,像是这座老房子的一道旧伤痕。

她不知道怎么,忽然就想起了大学时候的一件事。

那是大一的冬天,摄影课的老师布置了一个作业,主题是“夜”。

她在校园里拍了一整个晚上,从图书馆拍到操场,从操场拍到宿舍楼下。

凌晨一点多的时候,她在教学楼前面的空地上架好了相机,正要按下快门,忽然看到有个人从教学楼里走出来。

那个人穿着一件黑色的长款大衣,手里拿着一本书,步子不快不慢,像是刚从图书馆出来,又像是准备回宿舍。

路灯的光落在他肩上,把那张轮廓分明的脸照得半明半暗。

赵默笙的手指停在快门上方。

她没有按。

她只是站在那里,看着那个人从她面前走过去。

那个人没有看她,步伐没有停顿,像是根本没有注意到路灯下站着一个人。

可是赵默笙知道,他看到她了。

因为在他走过她身边的那一瞬间,他的步子顿了不到零点一秒。

不到零点一秒。

赵默笙是学摄影的,对时间敏感,她捕捉过成千上万次快门开合的瞬间,她知道一个动作持续零点零一秒和零点一秒的区别。

那不是偶然。

他是有意顿了一下。

然后继续走。

好像是担心她知道他看到了她,又好像是担心她不知道他看到了她。

赵默笙现在回忆起来,觉得那个瞬间非常可笑。

两个人在暗夜里,隔着一盏路灯的距离,各自假装没有注意到对方,各自在心里揣测对方的心意。

像两只笨拙的小动物,绕着彼此转了很多圈,谁都不敢先停下来。

可那个时候,他们已经是毫无关系的人了。

她远走美国,他留在这座城市。

一个在大洋彼岸扛着相机满世界跑,一个在这座城市的顶级律所里熬成最年轻的合伙人。

两个平行世界。

隔着一条太平洋和一个时差。

赵默笙翻了个身,把脸埋在枕头里。

枕头散发着陈旧的棉花味道,混合着灰尘和阳光的气息,像是某种被遗忘在角落里的美好。

她闭上眼睛,在心里数。

一,二,三,四,五……

数到第二十八的时候,她睡着了。

睡得很沉。

没有梦。

或者说,她做了梦,但醒来的时候什么都记不得了。

只是觉得眼眶有点湿。

手指摸到眼角,一片冰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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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重逢

赵默笙回来的第三天,生活才真正开始运转。

水通了,电通了,网也通了。老房子里终于有了人气,虽然那股陈腐的味道还没完全散去,但至少不再是坟墓般的死寂。

她在美国用的那个号码注销了,换了张新卡。微信上多了几个人加她好友,大多是以前大学同学,也不知道是从哪里找到她的。

她没有通过,也没有拒绝,就放着。

萧筱的对话框还是停留在那句“我回来了”,没有任何回复。

赵默笙没有追问。

有些人就是这样,你不找她,她也不找你,你们之间隔着一段很长的时间,需要用很多次沉默来还。

她这几天一直在收拾房子。

把旧的床单被套全扔了,换了一套新的——白色的纯棉四件套,没有任何花纹,像是在医院病房才会看到的那种极简。

衣柜里的旧衣服,她一件也没扔。

她把它们一件一件拿出来,抖了抖灰,重新叠好,放回去。

包括那件褪了色的灰色毛衣,那是她父亲赵清源最喜欢穿的一件。

每次出差都穿它。

赵默笙记得小时候她爸出差,总会用那件毛衣把她裹在怀里,然后弯下腰来亲她的脸。

她觉得那些画面已经模糊了,但当她的手真的摸到那件毛衣的材质的时候,那种触感像一把钥匙,把尘封的记忆全部打开了。

她把毛衣拿起来,贴在脸上。

毛衣上有樟脑球的味道,还有那种旧衣物特有的、时光沉淀下来的味道。

她把毛衣重新叠好,放回衣柜。

然后站直了身体,深呼吸了一口气。

好了。

不要想了。

过去的事情就让它过去吧。

她已经不是那个需要被一件旧毛衣裹着的小姑娘了。

赵默笙换了件衣服,从行李箱里拿出一个相机包,斜挎在肩上,出门了。

她要拍一些素材。

她这次回国,不只是因为想回来,更因为她接了一个国内的摄影项目。

一家杂志社请她做一组关于“城市记忆”的专题摄影,主题是上海的变迁。

从老城厢到陆家嘴,从里弄文化到摩天大楼。

她需要在这座城市里走一走,找一找感觉。

她先从静安寺开始走。

沿着南京西路往东走,经过久光百货,经过静安公园,经过那些在阳光下闪闪发光的玻璃幕墙。

七年的时间,南京西路变了不少。

多了几家新开的奢侈品店,街角多了几个网红咖啡厅,连路边的绿化带都换了新的树种。

可大体的骨架没变。

恒隆广场还在那里,上海商城还在那里,那些写字楼的玻璃幕墙还是一样的反光。

赵默笙举起相机,对着恒隆广场拍了一张。

快门咔嚓一声,清脆的声响在街边回荡。

她看了屏幕里的照片。

构图还行,光线一般,缺少一点——人情味。

她把相机放下,继续往前走。

穿过常德路,过了铜仁路,走到陕西北路的交界口,她看到一家超市。

世纪联华。

很普通的一家超市,在街角的二楼上,门口是一个很宽的楼梯,连着室外的走廊。

赵默笙停了一下。

她不知道为什么停了。

可能是因为这家超市的名字,也可能是因为橱窗里摆着的那一排饮料——七喜,绿色的包装,和大学时候她在学校门口小卖部买的那种一模一样。

她顿了一顿,还是上去了。

时间快到傍晚,超市里的人很多,大多是住在附近的人下班后来采购食材。

生鲜区排着长队,海鲜缸里的鱼在打水花,广播里放着一首老歌,是她母亲年轻时喜欢的那种曲风。

赵默笙推着购物车,在人群中艰难地走。

她本来没打算买什么,就随便逛逛。

走到零食区的时候,她停下来,拿了一包苏打饼干。

然后又拿了一罐酸奶。

走到日用品区的时候,她看到一个促销的毛巾架,白色的塑料挂钩,标价十九块九,随手拿了一个,心想租房那边的卫生间缺一个挂毛巾的地方。

走到调料区的时候,她想了一下,要不要买一瓶酱油。

然后觉得没必要。

她现在连厨房的东西都没备齐,买了酱油也没地方放。

她把酱油放回去。

正准备往水果区走的时候,她拿起一盒草莓看价格。

三十八块钱一盒。

她皱了皱眉,觉得有点贵,想了想还是放下了。

手指刚要缩回来的时候,有个人从她背后走过。

那个人走得很快,步子又大又急,像是在赶时间,又像是在逃避什么。

他的肩膀擦过赵默笙的手臂,力道不大,但足以让她手一松,那盒草莓掉在地上。

《不将就》

塑料包装盒裂了个口子,几颗草莓滚了出来。

赵默笙蹲下去捡。

她还没蹲到底,一只手已经先她一步把那颗草莓捡了起来。

那是一只男人的手。

骨节分明,修长,指甲修剪得干净整齐。

赵默笙的目光顺着那只手往上看。

黑色的西装外套,白色的衬衫,没有打领带,领口松着一颗扣子。

再往上看。

那张脸让她的心跳停了一拍。

不。

停了整整三拍。

然后以一种近乎疯狂的速度跳动起来,砰砰砰砰,像是要从胸腔里冲出来。

何以琛。

七年不见的何以琛。

他就站在赵默笙面前,手里拿着那颗草莓,脸上的表情——

很冷。

冷得像刀削过的冰面,没有一丝裂痕。

可赵默笙看到他的眼睛了。

那双眼睛里有太多东西,多到像是沉淀了七年的重量,全部压在一个瞬间里释放出来。

震惊、愤怒、痛苦、不甘、思念,还有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像是溺水的人,终于抓住了岸边的礁石。

可他的手,是那只握着草莓的手,却稳得可怕。

没有颤抖,没有任何多余的移动,就那么稳稳地托着草莓,像是在法庭上托着一份关键证据。

“你的。”

何以琛开口了。

声音很低,带着一点沙哑,像是在喉咙里压了很久才挤出来的两个字。

赵默笙接过那颗草莓,手指碰到他的指尖。

她的指尖是凉的,他的指尖更凉,像是一块刚从冰柜里拿出来的石头。

“谢谢。”

她听到自己的声音,干涩的,像是从很远的地方传来的。

何以琛没有回答。

他站在那里,居高临下地看着赵默笙。

他的目光像是粘在她身上,从眉眼扫到嘴唇,从嘴唇扫到下巴,下巴线条比以前硬了,他一遍一遍地看,好像要把这七年的缺口全部补回来。

赵默笙被他看得浑身发麻。

她想站起来,但膝盖有点软。

她站起来的时候,扶了一下购物车的把手,才勉强稳住了重心。

两个人就那样隔着购物车站着。

超市的广播还在放那首老歌,身边的人群还在走来走去,生鲜区的鱼还在打水花。

一切都很正常。

一切都不正常。

赵默笙的脑子里只有一个想法——

完了。

她想好的所有台词,准备的所有理由,在脑子里排演过无数次的见面场景。

全部白费了。

她什么话都说不出来。

因为何以琛的眼睛告诉她,他不需要任何解释。

七年就是一个最好的解释。

你走了就是走了。

你现在回来就是回来了。

没有什么好说的。

“你——”

赵默笙鼓起勇气想说什么。

可何以琛没给她机会。

他把那颗草莓塞回她手里,然后转身,迈着很快的步子走了。

黑色的西装外套消失在超市的人流中。

赵默笙站在原地,握着那颗草莓,掌心湿了一片。

草莓被她捏碎了,红色的汁水从指缝间渗出来,滴在超市灰白色的地砖上。

她盯着那一小片红色,恍惚间觉得那像是血。

是她自己心口上的一道旧伤口,现在又在往外渗血了。

“赵默笙?”

一个声音从旁边传来。

她回过神,看到一个穿着超市员工围裙的中年大姐,正用一种探究的目光看着她。

“小姐,这盒草莓碎了,我给你换一盒吧。”

“好。”

赵默笙把手里的塑料包装盒递给中年大姐,然后把碎了的草莓放在旁边。

中年大姐从货架上拿了一盒新的递过来。

赵默笙接过去,放进购物车里。

她推着购物车,从零食区往收银台的方向走。

经过饮料区的时候,她看到何以琛的背影。

他站在饮料的货架前,手里拿着一瓶矿泉水,拧开了盖子,仰头喝了一口。

他的脖子线条很好看。

从侧面看过去,喉结在吞咽的动作里上下滚动,像是某种节拍器,一下,一下,把时间切成了均匀的段。

赵默笙的脚步停了一下。

她在想要不要过去。

就在她犹豫的那一瞬间,何以琛转身了。

两个人隔着三米的距离,再一次对视。

赵默笙从他的眼睛里读到了一个词——

走。

不是愤怒的赶她走,而是一种近乎哀求的——求求你快走吧。

你不要站在这里。

不要让我看到你。

不要让我好不容易建立起来的那堵墙,在你面前碎成渣。

何以琛把矿泉水瓶盖拧紧,捏在手里,快步从赵默笙身边走过。

这一次,他没有擦肩。

他绕了很大一个圈,从另一边走了。

赵默笙看着他的背影消失在超市的转角。

她忽然想起一本书上的一句话——

“我们之间的距离,不是七年的时光,而是在同一个超市的货架前,你不知道该往哪边走,我也不知道该往哪边拐。”

她推着购物车,走到收银台。

结账的时候,收银员把那盒草莓扫码,报了价格。

赵默笙扫码付款,把草莓和其他东西装进塑料袋,拎着走了。

走出超市大门的时候,天已经彻底黑了。

三月的夜晚,风还带着凉意,吹在她的脸上,像是某种提醒——这不是梦,这是真的。

她真的看到何以琛了。

他真的还在这座城市里。

他……还是和七年前一样好看。

赵默笙站在超市门外的台阶上,手里提着塑料袋,仰头看着夜空。

没有星星。

只有被灯光染成橘红色的云层。

她深吸了一口气,拎着东西往楼下走。

刚走到楼梯的转角,她看到一个人影靠在墙上。

那个人穿着一件黑色的长款大衣,手里夹着一根烟,烟雾在昏暗的路灯光线下袅袅上升。

何以琛。

他竟然还没走。

他靠在超市外侧走廊的护栏上,背后是南京西路的夜景,霓虹灯的光从他的肩膀上擦过。

赵默笙的心跳又开始加速了。

她站在原地,不知道该往前走还是往回走。

何以琛没有看她。

他侧着脸,看向远方,路灯照出他半边脸的轮廓——高挺的鼻梁,微微抿紧的嘴唇,线条分明的下颌。

他吸了一口烟,然后吐出来,烟雾在灯光下扩散,模糊了他的轮廓。

赵默笙想起一件事情。

何以琛大学时候不抽烟的。

她还记得他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追着他问要不要一起去吃夜宵,何以琛当时正在看法律文献,头都没抬,说了句“我不抽烟,不喝酒,不吃夜宵,你能不能别浪费时间”。

她那时候觉得他这个人太无趣了,简直像一个提前进入中年的老干部。

可现在,他抽烟了。

而且抽得看起来很熟练,那种熟练里面带着一种——厌倦。

不是对烟本身的上瘾,而是对某种情绪的麻痹。

赵默笙站在那里,看了他很久。

风吹过来,她把塑料袋换到左手。

那个声音,塑料袋窸窣的声响,在安静的夜里显得格外清晰。

何以琛的手指顿了一下。

那根烟夹在他食指和中指之间,静止了一秒。

然后他转过身,把烟头掐灭在墙上,白色的烟灰在墙上留下一个灰色的印记。

他没有看赵默笙。

从他的角度往她那边看过去,只看到她的侧面——头发比以前长了很多,散在肩上,穿了一件灰色的卫衣,牛仔裤,白色的球鞋。

像个普通的大学生。

何以琛把烟头扔进垃圾桶,迈开步子。

从赵默笙身边走过。

这一次,他没有绕路。

他就那样走过去了,和她之间只隔了不到半米。

赵默笙闻到他身上的味道。

烟的味道,雨水的味道,还有一种冷冷的、属于冬天的男士香水味。

她的胃像是被人揍了一拳。

眼泪不知道什么时候涌到了眼眶,她拼命忍着,不让它们掉下来。

不可以。

赵默笙,你不可以哭。

你走了就是走了,你没有资格哭。

你用七年的时间不联系他,现在又站在这哭,算怎么回事。

她深吸了一口气,把眼泪逼了回去。

然后她听到脚步声停了。

就在她身后大约两三步的距离。

停了。

《不将就》

两个人背对背站着,隔着几米的距离。

超市楼下的停车场有一辆出租车按了一声喇叭,远处的大厦外墙上广告灯牌的光从右往左扫了一遍又一遍。

谁都没有动。

谁都没有说话。

赵默笙感觉到何以琛在看她。

不是目光,而是一种更抽象的东西——像是空气里突然多了一种温度,一种重量。

她的后背像是被什么东西烧着了,灼烫的感觉从脊椎蔓延到四肢百骸。

她想转身。

可她的脚像是被钉在了地上。

她怕。

她怕她转过身去,看到何以琛那张冷冰冰的脸。

她更怕她转过身去,看到何以琛那张不那么冷的脸。

因为那会更痛。

如果他很冷漠,那至少说明他已经放下了,她可以安心地告诉自己——没关系,他过得好,你们各走各的路。

如果他不是那么冷漠——

那她会后悔一辈子。

后悔为什么当初要走。

后悔为什么这七年不联系。

后悔为什么——

赵默笙的思绪被一个声音打断了。

“赵默笙。”

何以琛的声音从身后传来,低沉,沙哑,带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绪。

那不是一个问句。

不是“赵默笙你回来了?”

也不是“赵默笙你怎么在这里?”

而是——就是“赵默笙”。

名字后面没有任何修饰,没有任何疑问。

像是他这七年来,无数次在心里念过这个名字。

赵默笙。

赵默笙。

赵默笙。

念到这个名字已经变成了一个符号,一种执念。

念到他喊出这三个字的时候,自己都不知道接下来要说什么,因为说什么都没意义。

她终于转过身。

何以琛站在她身后大约三米的地方,路灯的光落在他的肩上,把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很长。

他的表情——

赵默笙看不太清楚,因为逆光。

可她看到他的手。

那只刚才扶墙掐烟的右手,现在垂在身侧,微微握成拳。

拳头微微颤着。

赵默笙的手指抽紧,塑料袋的提手勒进了她的掌心。

“嗯。”

她回答。

只有一个字。

何以琛听到这个字的时候,身体微微震动了一下。

幅度很小,小到如果不是赵默笙一直在看他,根本不会注意到。

然后他的拳头慢慢松开了。

手指一根一根地张开,像是一座关卡解除了最后的防线。

他转过身,走了。

这一次,他真的走了。

赵默笙站在原地,看着他走下楼梯,走到停车场,拉开一辆黑色轿车的车门,坐进去。

车子发动了,车灯亮起来,照亮了前面一小片水泥地面。

车子没有马上开走。

赵默笙不知道他在车里做什么。

是调整后视镜?

还是接电话?

还是——

发呆?

过了大约半分钟,车子缓缓驶出停车场,左转,汇入了南京西路的车流中。

尾灯的红光在夜色中逐渐远去,变小,变成一个点,然后消失在下一个红绿灯的拐角。

赵默笙一直站着,直到那抹红色彻底消失。

然后她低下头,发现自己的手不知道什么时候松开了塑料袋,草莓滚了一地。

那颗重新换的草莓,又碎了。

赵默笙蹲下去,一颗一颗地把草莓捡起来。

这次没有人的手伸过来帮她。

她自己捡的。

装回塑料袋,站起来,拍拍膝盖上的灰。

她走下楼梯,拦了一辆出租车。

“去静安寺那边。”

她说。

司机发动车,开出停车场的时候,赵默笙看到超市楼下那面墙上,有一个灰色的烟头印记。

是何以琛刚才掐灭烟头的时候留下的。

她盯着那印记看了几秒,直到车子转弯,那面墙消失在后视镜里。

出租车里很暖和,暖风开得很足,车窗上蒙了一层薄薄的雾气。

赵默笙的指尖碰在车窗玻璃上,冰凉的。

她的手掌心还残留着草莓汁的黏腻感,干了之后变成一层薄薄的薄膜,紧绷在皮肤上。

像是某种看不见的枷锁。

她的脑海里反复回放着何以琛刚才的表情——那张冷冰冰的脸,那双藏着太多东西的眼睛,那只微微颤抖的手。

七年的时间,怎么就把一个人变成了这样?

赵默笙闭上眼睛。

她想起他们最后一次见面。

七年前。

也是三月。

那天下着雨,校门口的梧桐树刚刚开始长新叶,雨水从叶子上滑落,砸在地上,溅起小小的水花。

赵默笙站在校门口,身边放着一个很大的行李箱。

何以琛站在她对面,穿着一件黑色的卫衣,帽子没戴,头发被雨水打湿,贴在额头上。

他们刚刚吵了一架。

或者说,不是吵架,是何以琛单方面的沉默。

赵默笙的眼泪流了很多,声音沙哑地说:“我去美国。”

何以琛没有说话。

他就那么站着,看着她,眼神平静得可怕。

不是不在乎的那种平静,而是一种——我什么都改变不了的绝望。

赵默笙觉得全世界都在看她的笑话。

她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大学女生,靠一股子傻劲儿追到了法律系的高材生何以琛,全校都觉得不可思议。

她也觉得不可思议。

所以她拼命对他好,拼命想要证明自己配得上他。

她帮他整理被人撕碎的贫困证明,在食堂排队替他多打一份红烧肉,甚至叉着腰对那些嘲讽他的富家女反驳回去:“每个人的出生不同,你凭什么这么骄傲。”

她以为这样就够了。

可她错得离谱。

有些东西,不是你够努力就能弥补的。

“你走吧。”

何以琛终于开口了,声音很平静。

赵默笙的眼泪流得更凶了。

她转身,拉着行李箱,上了出租车。

车子开出去很远之后,赵默笙让司机停在路边,自己下车,站在雨里回头看。

校门口空荡荡的。

何以琛不在那里了。

他走了。

赵默笙蹲在路边哭了一场。

哭完之后,她抹了一把脸上的雨水和眼泪,上了车,去了机场。

那是七年前的事。

赵默笙睁开眼睛,出租车正好停在了老小区门口。

她付了钱,下车,提着那袋碎了的草莓上楼。

六楼。

她爬完最后一级台阶的时候,听到隔壁邻居家传来电视的声音,是一部很老的港片,那个年代的音效卡卡卡卡的,很有辨识度。

她拿出钥匙,开门。

进去。

关上门。

把塑料袋放在茶几上,拿出那盒草莓,打开盖子。

一颗一颗地拣。

完整的拣出来,放在碗里。

碎的那几颗,她直接拿起来吃了。

甜。

很甜。

可是甜得她的眼泪又涌了上来。

这一次,她没有忍。

赵默笙坐在旧沙发上,把那几颗碎草莓吃完了,然后擦干眼泪,去洗了把脸。

镜子里的她,眼睛红红的,鼻头红红的,看起来可怜巴巴的。

她冲着镜子里的自己笑了笑。

“回来了。”

“你回来了。”

“欢迎回来。”

她对镜子里的自己说。

然后她去卧室,躺在床上,拿起手机。

微信上有两条新消息。

一条是萧筱的:“你住在哪?”

另一条是一个陌生人发来的朋友申请,头像是一张白纸,微信名叫“JL”。

赵默笙点开那个头像,看了看。

她没有通过,也没有拒绝。

因为她知道那个人是谁。

JL。

蒋丽。

何以琛的助手。

她在律所工作过的朋友告诉过她,何以琛的助手姓蒋,英文名叫Lilian,微信缩写就是JL。

赵默笙把手机扣在胸口,闭上眼睛。

何以琛。

你让助手加我微信。

你到底是什么意思?

是想知道我在哪里?

还是想告诉我,你的世界已经不需要我了,连联系都只能通过助手转达?

赵默笙不知道。

她只知道,她今天在超市看到何以琛的那一瞬间,心里有一个声音在说——

“你完了。”

“赵默笙,你这一辈子都逃不出他的手掌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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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试探

赵默笙本来以为,超市那天的相遇会是她和何以琛之间唯一的交集。

毕竟这座城市这么大,两个人能碰上一次已经是概率极小的事情了。

可她想错了。

有些人不找你的时候,你满世界都看不到他们。

有些人一旦出现了,就会阴魂不散地出现在你生活的每一个角落。

接下来的一周,赵默笙在三个地方看到了何以琛。

第一次,在静安寺附近的咖啡厅。

她那天下午约了一个采访对象,一个老摄影记者,头发花白的那种老派专业人士,说话带着浓重的南方口音,聊了一个多小时,赵默笙做了很多笔记。

采访结束的时候,她从咖啡厅出来,站在路边等车。

一抬头,看到马路对面,有一辆黑色的轿车停在路边。

很眼熟。

黑色的,线条流畅,在阳光下闪着低调的光泽。

她多看了两眼,然后发现那辆车的驾驶座窗户降了一条缝,缝隙里有一张侧脸。

何以琛。

他在车里,侧过头往她这个方向看了一眼。

赵默笙的心跳又开始加速了。

她想假装没看到,可那辆车就停在马路对面,正对着她,她想躲都不知道往哪里躲。

绿灯亮了,那辆车没有开。

它停在那里,发动机的声音很低沉,像是在犹豫要不要走。

赵默笙看到何以琛的手指在方向盘上敲了两下。

然后,窗户升上去了。

黑色的玻璃阻隔了视线,她看不到他了。

可她知道他还在那里。

车还在那里,他就在车里。

过了大约十几秒,那辆车终于开走了。

赵默笙看着它汇入车流,消失在路的尽头。

她松了一口气。

然后浑身泛起一阵莫名的心虚。

何以琛跟踪她?

不可能。

那家伙是个律师,严谨到骨子里的人,怎么会做这种下三滥的事?

赵默笙摇摇头,把这个念头从脑子里甩出去。

第二次。

在赵默笙住的小区楼下。

那天晚上,赵默笙从外面回来,天色已经黑透了,小区的路灯坏了两个,光线昏暗得像是鬼片里的场景。

她走到单元门口,正要拿钥匙开门,余光瞥到墙角的暗处站着一个人。

她愣了一下。

赵默笙借着远处路灯微弱的光线,看清了那个人的轮廓。

何以琛。

他穿着一件深灰色的大衣,领子竖起来,手里夹着一根烟,烟雾在夜色中几乎看不到。

他站在那里,像是已经站了很久。

赵默笙的钥匙插在锁孔里,拧不动。

她的手指僵住了。

何以琛没有动,也没有说话。

他就那么站着,手插在口袋里,像是这座小区的保安一样。

不,保安不会站在那个角落。

那个角落太偏了,几乎看不到什么。

赵默笙忽然明白了一件事。

他不是站在那里等人。

他是站在那里,不想让赵默笙看到他。

如果赵默笙今天没有走在暗处,如果她跟平常一样从亮的那边走,她根本不会注意到墙角的暗处站着一个人。

可他为什么要这样做?

赵默笙想不明白。

她拧了钥匙,推开门,走了进去。

楼梯间昏暗的灯光落在她身上,她在门关上的那一瞬间,回头看了一眼。

何以琛还站在那个角落。

烟头在他指尖亮了一下,然后暗下去,然后又亮了一下。

赵默笙的眼泪差点又涌上来。

她一狠心,把门关上了,然后快步上楼。

她走到二楼楼梯口的窗户边,透过满是灰尘的玻璃窗往下看。

何以琛还在那里。

他抬起头,往二楼的方向看了一眼。

赵默笙赶紧躲到窗帘后面。

她的心跳声太大了,大到她担心何以琛在三楼都能听到。

过了大概五分钟,她再探头的时候,那个人已经不在了。

楼下的路灯摇摇摆摆,光线黯淡,像是刚才的一切都是一场梦。

第三次。

那已经是一周后的事情了。

赵默笙快要把这些事忘了。

她在忙项目的事,跟杂志社的编辑沟通选题,拍了很多照片,每天都在外面跑。

腿走断了,嘴也说干了,晚上回去的时候只想躺床上睡觉。

那天下午,她的相机出了点问题,镜头调焦环有点卡,她拿着相机去了淮海路上的一家相机维修店。

店铺不大,在老洋房的底层,进门要上三级台阶,门上有风铃,推门的时候叮叮当当响了几声。

老板是个中年男人,姓陈,说话很慢,戴着一副老花镜,看起来很有经验。

“什么问题?”

“这个镜头,调焦环卡住了,拧起来很费劲。”

陈老板接过相机,转了两下调焦环,试了一下手感,然后放下相机,从抽屉里拿出一个小螺丝刀。

“要换零件。”

“要多久?”

“三天。”

“行。”

赵默笙正准备留手机号的时候,门上的风铃又响了。

她抬起头,看到进来的人——

她愣住了。

何以琛。

他今天穿了一件灰色的休闲外套,里面是白色的T恤,看起来很随意,不像一个律所合伙人,倒像是周末出来逛街的普通上班族。

“你好。”何以琛对陈老板说,“我来取前两天送修的相机。”

陈老板看了他一眼:“你那个修好了,等一下。”

赵默笙的大脑一片空白。

何以琛的相机坏了?

什么时候的事?

他也会拍照?

这些念头在她脑子里飞速旋转。

而何以琛,始终没有看她。

他从进门到现在,目光一直没有落在赵默笙身上,而是看着陈老板手里的相机,像是在等什么。

陈老板从柜台后面拿出一台相机,递给何以琛。

赵默笙看了一眼那台相机。

Leica M10。

一台很贵的相机。

不是用来应付的玩具,是真正懂摄影的人才会买的那种器材。

何以琛接过相机,检查了一下,然后点了点头。

“多少钱?”

“一千二。”

何以琛从钱包里拿出卡,刷了。

全程面无表情。

他拿起相机,转身,准备走。

赵默笙以为自己又要看到他离开的背影了。

何以琛走到门口的时候,忽然停了。

他的手搭在门把手上,转过头来。

赵默笙的心跳在这一刻几乎停止了。

他看向她。

目光很淡,像是在看一个不太重要的路人。

“你修镜头?”

他问。

赵默笙差点被自己的口水呛到。

“嗯。”

“陈师傅的手艺不错。”

何以琛说完这句话,推门走了。

风铃叮叮当当响了几声,然后安静了。

赵默笙站在柜台前,脑子转不过弯来。

“女朋友?”陈老板忽然问,推了推鼻梁上的老花镜。

“啊?”

“刚才那个人,”陈老板指了一下门口,“他前几天来送相机的时候,我看他手机屏保是你。我还以为你们认识。”

赵默笙的心脏猛地一缩。

手机屏保。

何以琛的手机屏保是她的照片。

赵默笙觉得自己要窒息了。

她的手扶着柜台,指节泛白。

陈老板看了她一眼,没有多问,继续修她的镜头。

赵默笙站在那里,听着风铃最后那一点余音在空气里消失。

她忽然想起很多年前,何以琛对他们之间关系的定义——不是“她追他”,而是“他愿意被她追”。

那时候她还年轻,听不懂这句话里的分量。

现在她懂了。

他从一开始就在那里。

从来没有离开过。

只是——

他从来没有告诉她。

赵默笙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相机店出来的。

她站在淮海路的梧桐树下,三月的风把梧桐絮吹得到处都是,漫天飞舞,像是某种无根的信纸,没有目的地,没有收件人。

她的手机震动了。

是微信。

她低头看。

那个叫“JL”的号发来了一条消息:

“何律师说,你相机坏了的话,可以用他的备用机。”

后面跟着一个地址——律所的地址。

赵默笙盯着这条消息看了很久。

手指悬在屏幕上方,不知道该打什么。

最后,她退出了对话框。

没有回复。

因为她不知道该怎么回。

用他的备用相机?

那个手机屏保上放着她照片的人的相机?

她怕。

她怕她拿到那台相机的时候,会发现里面拍的全是她。

那些她看不见她的日子里,他拍下来的所有她——

也可能什么都没有。

那更可怕。

她宁可相信他还用了她的照片做屏保。

也不想面对一个没有她任何痕迹的何以琛。

因为那样,她会觉得过去七年真的不值。

可他还在原地。

七年。

从24岁到31岁。

一个人生命里最好的那几年,他拿来等一个不知道会不会回来的人。

赵默笙低下头,看着自己那双沾满灰尘的白色球鞋。

她从口袋里摸出手机,打开了和“JL”的对话框。

她打了一行字,删掉。

又打了一行字,又删掉。

反反复复了三遍。

最后,她打了三个字:

“不用了。”

发送。

她把手机揣回兜里,往老小区的方向走。

走到小区门口的时候,她又看到了那辆黑色的轿车。

这次停在对面街上,打着双闪灯,像是在等一个人。

赵默笙站在小区门口,没有动。

车门打开,何以琛从车里出来。

他今天穿了一件黑色的风衣,腰带没有系,敞开着,风从后面吹过来,风衣的下摆轻微地翻动着。

“你——”

赵默笙的话还没说完,何以琛已经走到她面前了。

很近。

近到赵默笙可以看到他眼睛里倒映着的路灯灯光。

他比赵默笙高了将近一个头,她抬起头看他的时候,脖子仰得很用力。

“你为什么来我楼下?”

赵默笙不知道怎么问出这句话的,声音小到像是在跟自己说话。

何以琛没有回答。

他低下头,看着赵默笙的脸。

灯光落在她的头发上,把她那些在风里飘起来的碎发照得发亮。

像照片里一样。

可不一样。

照片里的她不会动,不会喘气,不会在他面前抖成一团。

她在他面前。

《不将就》

真实的,完整的。

触手可及的。

何以琛的手抬起来,指尖离赵默笙的脸只有不到两厘米。

然后,他把手放下了。

那个动作很慢,像是在犹豫了很久之后才做出的决定。

最终,他把那只手放回了风衣口袋里。

“你早点休息。”

何以琛说。

他转身。

黑色的风衣在路灯下划出一个弧度。

他走了两步,忽然停住了。

背对着赵默笙,说了一句话。

赵默笙没有听清。

那个声音太低了,低到像是从喉咙里挤出来的叹息。

何以琛没有再说第二遍。

他上了车,发动引擎,车子驶入夜色中。

赵默笙站在原地,看着尾灯消失在转角。

风吹过来,梧桐絮落在她的肩上。

她低下头,看着自己那双白色球鞋的鞋面,落了一片灰色的灰尘。

她忽然明白何以琛刚才说的是什么了。

他说的是——

“别再走了。”

赵默笙的眼泪终于没忍住。

她蹲在小区门口,把头埋进膝盖里,哭出了声。

七年的眼泪,像是决了堤的河水,涌出来,止不住。

她哭得浑身发抖,肩膀一耸一耸的,喉咙里发出呜咽的声音。

有人从她身边走过,看了一眼,然后快步走开了。

在这座城市里,在路边哭的人太多了,谁都没有多余的精力去关心一个陌生人的故事。

赵默笙哭了好一会儿。

哭到眼泪干了,嗓子哑了,浑身酸疼。

她站起来,擦干眼泪,整理了一下衣服。

然后她拿出手机,打开和“JL”的对话框。

打了一行字:

“备用相机,你们律所周一有人吗?”

发送。

这一次,她没有删。

因为何必删呢。

她想见他。

她真的很想见他。

想得浑身发疼,脑子里每一个角落都是他的名字。

赵默笙,你完了,你真的完了。

她站在三月的风里,看着手机屏幕上的那行字,像是看到了一扇门。

门后面有什么,她不知道。

但她知道,她必须推开它。

推开去。

看看门后面到底站着谁。

是她等了七年的人,还是一个影子。

---

*(本章完)*